胡高崇:“人民法院案例库”劳动案例争议焦点精析

(2020)京01民终5195号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在法定最长试用期内延长属于二次约定

(2023)辽02民终2394号,领取退役金的推移军人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应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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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入职与劳动合同订立

1、就业歧视《就业促进法》第三条

实操建议:录用条件明确、撤回offer有据

2、用人单位在法定最长适用期内延长试用期,是否属于二次约定试用期?

实操建议:试用期约定与劳动合同期限比例,且不能二次约定,但是可以尝试“中止”

3、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人是哦福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中国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关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国转联【2006】1号)

实操建议:甄别劳动者身份(公务员?退休者?)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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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高崇:“人民法院案例库”劳动案例争议焦点精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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