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高崇:“人民法院案例库”劳动案例争议焦点精析

劳动合同的变更

(2017)苏05民终450号

用人单位能否依据末位淘汰制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

劳动者排名末位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岗位之间并无必然关系,但末位淘汰并非当然违法。岗位有一定管理性质,要求相应技能,调岗调薪行为属于用人单位的管理合理需要,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则行为不违法。

(2019)苏0191民初1054号,用人单位整体搬迁,劳动者工作地点变更是否属于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员工手册经过民主程序制定,且已经告知员工,考虑搬迁距离通勤便利程度,是否降低了对劳动者的不利影响,搬迁若不足以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则解除合法。

(2014)沪一中民三(民)终字第1258号

劳动者费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情形?工作时间起算?工龄如何计算?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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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高崇:“人民法院案例库”劳动案例争议焦点精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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