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合同实施五阶段

一、项目信息收集与评审

尽调:发包人资信、土地有无抵押、查封。两证

项目的法律风险评估

羡慕性质、履约能力

注意不能实现建设工程受偿权的《合同法》286条项下的项目;注意考察资金来源与工程款支付保证;

垫资工程问题:

实物担保、股权担保、高管个人担保、在建工程抵押;支付保函;预售房款的共管监督银行账户、对达到预售条件的房屋以显著的低价购买同时签订回购协议(谨慎);

二、招投标阶段

招标文件附带合同

充分利用招标答疑形成对我们有利的文件解释

格式合同条款,谨慎答疑

谨慎出具一些承诺书:发包人资金困难,继续施工、保证不停工、放弃优先受偿权、质量达到什么标准,否则罚款

索赔意识

设计问题,研究索赔点和被索赔点;

投标无效和中标无效问题

营业执照年检、项目经理任职唯一、师傅、处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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