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金的规范运作
1、基金管理人的设立--基本面
投资公司(金融办),办公场所,从业人员(至少两名高管--基金从业资格,实务反馈质疑),运营资金(6个月--两三百万,测算)。
2、资金的募集
1)募集主体:基金管理人自己、销售牌照
2)基金账户:专户管理
3)募集程序:
确定特定对象:面谈、互联网,(问调)
适当性匹配:适当性评估(风险评估
风险提示:风险揭示书(逐项签字),一旦失败则风险非常多
确认合格:资产及收入证明(形式未定:企业财报或审报等,个人;起码承诺文件)
(签署基金合同)
冷静期:24小时,回访无效
回访:成功前投资者可解除(应当有条款在基金合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