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管历程

2011年 发改委  促进股权投资企业的通知;2013年 基金法;

2014年 私募办法与登记备案办法;

2016年 内部控制指引。

(二)重点法规

私募办法

1、不设行政审批(准行政审批)。

2、登记、备案

3、合格投资者制度

单只100万,且:单位净资产1000万,或个人金融资产300万(或三年收入50万)。

穿透核查原则

4、募集

禁止:公开,不特定,不合格,承诺。问调。

5、运作:财产混同(托管)、利益输送等。

登记备案规则

1、2016年12月31日,下降。

2、人员管理:从业资格。方式:考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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