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年休假: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包括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累计满12个月),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
一年以上十年以下---休5天
十年以上不满二十年----休十天
已满二十年----休十五天
可以根据档案、单位社保缴纳记录、劳动合同等材料证明
不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享有寒暑假,且假期多于年休假天数
职工累计请事假20天以上,且单位照规定没扣工资
一年以上十年以下---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
十年以上不满二十年----请病假累计三个月以上
已满二十年----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
职工已享受但年年休假的,有出现上述情况的,取消下年度年休假
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按该职工日工资(月工资/21.75天)的300%支付报酬
新职工当年可休年休假的算法: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当年度未休年休假的算法: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经休过的年假天数
年假带薪争议适用一般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