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班工资
月计薪天数=21.75天(365天-104天)/12月
日工资=月工资/21.75天
小时工资:日工资/8小时
2计算系数
(1)标准工时制:标准工作时间----正常工资、延时加班时间-----150%、休息日加班----200%或补休、法定节假日加班----300%(法定节假日本身也是计薪日)
(2)综合工时工作制:标准工作时间(不超过企业规定的时间)按正常工资,延时加班工资按150%,法定节假日加班300%
(3)不定时工作制:延时加班、休息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上海节假日加班要付工资
综合工时及不定时工时需要批准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
2010年【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月工资---劳合法18----实际收入-非常规性、福利性收入----实际月收入70%(上海)
2016年: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约定月工资,与实际不同按实际---集体合同---正常出勤月工资70%=不包含年终奖和各种补贴
北京:2017【北京高院、北京劳动仲裁委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