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侵权保护策略选择及预防性措施
一、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
1、不为公众所知悉:不为其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普遍知悉和容易获得
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
3、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
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经营信息
二、商业秘密保护最新发展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民诉法第100条
中国国内首例商业秘密行为禁令
美国礼来公司、礼来(中国)研发有限公司诉黄某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