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情形:

股权代持行为是一种不规范的股权持有行为,因为股权代持行为给企业造成的涉税风险(如:弥补亏损),由企业自行承担。

 

一项投资。股权转让所得要和其他收益合并交税,不能单独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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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权代持

国税2011年 39号

 --     税务机关认可股权代持

公司法解释三-- 公司法认定代持

主流观点:

1、税务机关认为:名义持有人是纳税义务人。即不承认代持

 

指导案例--2018年

2、由于股权代持导致的任何与纳税有关的风险或损失均由纳税认自行承担。

 

 

思考

2、股权转让只是企业经营的投资、收益一部分收入,要合并计算,不能单独计算;一旦合并计算,该企业是亏损的,那就不用交税了。

3、交易各方存在以前年度经营亏损情况下的处理?

通常可以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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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债方式转让,债务也加进入股权收入

股权代持给企业造成的风险由企业自行承担。不能弥补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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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代持行为,是一种不规范的股权持有行为,因为股权代持行为给企业造成涉税风险由企业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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