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身伤害赔偿、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拒付租金、寄存财务被丢失或损毁的,原民法通则都是1年的特殊诉讼时效,在民法典已经取消。
- 参照诉讼时效司法解释例举的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
- 因公有物、公用物受到侵害所产生的债权;
- 因储蓄关系产生的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债权;
- 因债券关系产生的支付本利的债权;
- 因投资关系中请求缴付出资的债权;
- 因权利受到侵害而产生请求确认权利、停止侵害、排除妨害、返还原物的债权;
- 因财产共有关系而产生的分割共有财产的请求权;
- 因婚姻亲属关系而产生的扶养费请求权和因投资关系产生的收益分配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但每期抚养费和收益分配的请求权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