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重要原则: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有利于家庭和谐稳定发展。《世界人权宣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婚姻家庭中的导向作用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不再作为禁止结婚的条件,而规定为婚前患病一方的告知义务,为了更好的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婚姻自主权,保障当事人的知情同意权。如果一方明知自己有重大疾病,未主动告知,另一方有请求撤销该婚姻的权利。(比如:严重的抑郁症)
司法实践中的三类重大疾病:
严重精神病,发病期间暂缓结婚;严重遗传性疾病不宜生育;严重传染病在传染期间暂缓结婚。
已经没有强制性婚检了,鼓励婚前体检。
增加日常家事代理的规定:日常经常发生的未了夫妻共同生活而产生的,无须明示委托。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不适用家事代理的规定,约定的效力优先。
夫妻共同债务,不一定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只要基于共同意思表示,或者事后追认了,都可以是夫妻共同债务。或者债权人能够举证证明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认为夫妻共同债务的。
为了解决司法实践中一方“被负债”的问题,重在保护未举债一方的利益。
原则上是不许可分割的,许可分割的是例外。增设夫妻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损害夫妻财产的行为;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但这个不决定夫妻财产制度是什么样的。
增加亲子关系异议的基本规则,包括关系的认领及否认。
成年子女仅可以向法院提起确认亲子关系之诉,而不能提起否认之诉,其立法目的是防止成年子女逃避对养育其长大的老年父母的赡养义务。在追求血缘真实的同时,还要考虑亲子关系的稳定性,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关于收养:
放款收养的实质腰间。取消了14周岁的限制;单身收养的限制条件:无论男女,单身收养异性,必须达到40周岁以上的差异。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性犯罪、暴利犯罪等
民政部门需要进行收养评估的规定,才能确定是否能收养。
评估的主要内容是收养动机、年龄、健康状况、道德等等
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过三十日冷静期后又过三十日领证期 未申请的,视为撤销离婚决定。
离婚家务劳动经济补偿请求权不再以夫妻约定适用分别财产制度为前提条件。 家务劳动补偿的两个条件:离婚+从事家务劳动较多
离婚损害赔偿的兜底性规定
有其他重大过错:比如第三者情节严重,犯虐待罪、遗弃罪、强奸罪等性犯罪的,长期服刑的
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是否和损害赔偿形成双重赔偿:财产分割应该侧重于划清婚姻关系解除后双方的财产界限,与当事人是否存有过错有关系,但只是作为均等分割的考虑因素;而离婚损害赔偿质制度的价值在于分清是非,填补损害,应当按照过错的程序与损害的后果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包括物质损害与精神损害。
离婚经济帮助更为简洁:帮助一方具备负担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