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终局丧失:被继承人宽宥+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
增加了旁系血亲代为继承人
被继承人的侄子女和外甥子女可以通过代位继承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适用条件:必须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且有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第二顺位继承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的侄子女和外甥子女,他们的子女不能代为继承。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且被代位继承人生前必须有继承权。
在原来五种形式(自书、代书、录音、公证 、口头)的基础上增加了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作为法定遗嘱形式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以录音形式立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口头也得2个见证人在场见证。
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和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都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取消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一般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为遗嘱效力原则。
增加了遗产管理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