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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变化:功能主义担保法
(一)担保的范围
(二)担保权的公示
(三)担保权的顺位
(四)担保权的实现
民法典担保物权分编:新变化
担保的范围
担保权的公示
担保权的顺位
担保权的实现
让与担保、所有权保留买卖、融资租赁(所有权体系下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