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知识产权应诉:否定对方的作品具有独创性(之前公有领域就存在类似的作品)
2.独创性与侵权认定:证明涉案作品非独创,侵权指称不能成立
(1)被控侵权成果的“独创性”与其是否侵权无直接关系
(2)一种成果可以既构成(演绎)作品,也可以是侵权作品
(3)侵权作品认定公式:接触+实质性相似
3.“猴寿案”:被诉作品具有独创性就不侵权(错)
4.被控侵权成果的“独创性”与侵犯何种专有权利有关
(1)被控侵权成果有独创性,侵犯改编权等演绎权——民事责任
(2)无独创性,侵犯复制权——行政处罚、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