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有效期: 365天
已收藏
收藏
分享
视听作品中的电影、电视剧的作者尚不能保留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表演者权不能保留表演者权中的财产权(举重以明轻)
电影、电视剧演员的表演是职务表演,也不能约定表演者权(举重以明清)
电影、电视剧作品的表演者权归制作单位。
在著作权与邻接权的保护上,著作权法保护的重心是著作权。根据“举重以明轻”的法律解释方法,既然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相关作者都不能对该作品刑事复制权、发行权等专有权,表演者当然也不应有权刑事上述权利。
演员与单位约定,表演者权归
电影、电视剧作品著作权法定归制作者
其他视听作品,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著作权归制作者;
表演者
作者
制作者
其他视听作品使用者查实:1)作者与制作者是否有约定?2)表演者与制作者是否有约定?3)两者可不同;
机械表演属于作者的权利,表演者不享有;
店内播放音乐属于侵犯词曲作者的机械表演
表演者权的归属:原则上归表演者
电影、电视剧作品表演者权归属通过举重以明轻方式规制
作者尚不能对电影保留著作财产权,表演者也不能保留
如电影、电视剧作品为职务表演,能否约定归属
依旧不可。表演者权归制作者(无论是否为职务作品)
其他视听作品表演者权归属: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的,归制作者,表演者只保留精神权利。使用者的法律风险很高。
视听作品--电影、电视剧作品:法定归制作者,不可约定
--其他视听作品:约定优先,无约定归制作者
录像制品:法定归表演者,但可以约定。
表演者权的归属:
视听作品被盗版,视听作品中的演员是否有权起诉?
电影、电视剧演员的表演是职务表演,能否约定表演者权利?不能。不可约定,归制作者所有。
表演者权归制作者享有,不可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