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入投资人的投资额、估值、股权比例
【以境内企业为例】
1.投资人的投资额=计入注册资本的数额+计入资本公积的数额
2.计算计入注册资本数额的步骤:
A.投资所得股权比例=投资额÷投资后的公司估值
B.投资后的注册资本总额=投资前的原注册资本总额÷(1-投资所得股权比例)
C.计入注册资本额=投资后的注册资本总额×投资所得股权比例
二、陈述与保证条款
★关于税务、诉讼、员工的陈述与保证条款,合同中会约定的非常严格,但对于创业企业来说,税务、诉讼以及为员工缴纳社保公积金方面多少都会存在一些瑕疵,应在《披露函》中向资方如实展示,预防后期资方拿此条款向公司追责。
三、交割的前提条件(公司股权交割+资方投资款交割)
★投资人已完成对公司的商业、法律和财务的尽职调查。若将本项列为交割前提条件,有可能资方会以对公司的尽职调查不满意为由,阻碍投资款交割的进度。所以在与资方商业谈判时,慎重考虑是否保留此项交割前提条件【建议不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