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斌彤:诈骗类犯罪实务认定与办案指引
  1. 客观要件、主观要件必须同时具备才构成诈骗罪;
  2. 各要件缺一不可、位阶递进关系;
  3. 客观5要素、主观2要素(非法占有目的、故意);
  • 首要条件是欺骗行为,但必须是被害人财产处分必须考虑的基本和重要信息;(如,对赌盘、二手车置换案);
  • 欺骗行为另一特质是沟通行为(互动行为,例如偷换二维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第2款使用伪造,变造,盗窃的武装部队车辆号牌骗免养路费、通行费等各种规费的行为,以诈骗罪论处)---显示实力案(悬挂名人合影、伪称熟人)等都不属于诈骗罪中的欺骗行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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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中的欺骗行为,必须是交易的对价,与交易紧密相关的重要信息,被骗者作出财产处置必须考量的信息,否则,是诈骗的准备或者预备,要么必须和实质的欺骗行为结合起来。如挂和名人的合影显示实力,但实际交易系真实的。

要与交易本身否则只是一般性欺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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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商采用这个目的就是为了让经销商谋利。但要有个项目来实现这个让利行为。

目的是为销售车辆;让利给销售者;主要是名义上的审核。

2、欺骗行为是一种沟通和交往的行为,必须要表达和沟通某种意思。对物操纵的行为。

3、逃缴高速路费,不构成诈骗,没有意思构通,缺少诈骗的骗。

4、诈骗中的骗,必须让受骗者产生错误认识,处分自己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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