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斌彤:诈骗类犯罪实务认定与办案指引

二手车置换案:

  1. 是否有欺骗行为?欺骗行为制造的风险得以在财产损失中实现?
  2. 生产厂商是否有财产损失?(背调:补贴发放主要目的是促进新车销量、让经销商盈利为辅)从真实的二手车买卖中看,和汽车生产厂商无关,只和经销商有关;无论从政策目的、实际运作中的经济利益、补贴发放的依据和结果来看,均和二手车置换补贴无直接关系;厂商唯一考量的是新车销量;
  3. 证据收集集中在:政策制定的目的(促进新车销量、环保等)、有无违反目的的行为发生、有无造成目的落空的结果.......
  •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7条,特许经营应有至少2个直营店,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1. 雇人假排队还不足以认定诈骗;
  2. 冒充大品牌是重要考虑因素(可归于诈骗罪);(41:04分开开始)
  3. 和真正的大品牌合作关系的真实性、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行业惯例、相关业务员对频繁换品牌是否明知?
[展开全文]
  1. 汽车生产商提出转换补贴是为了补贴经销商。不能说是诈骗。
  2. 从欺骗行为和财产损失两个方面来看,是否为诈骗。
  3. 冒充大品牌是欺骗行为吗,是的,但受害人未因欺骗而处理财产,不构成诈骗。
[展开全文]
 
庄斌彤:诈骗类犯罪实务认定与办案指引
¥699.00
点击购买 开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