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签证的定义
1、法律概念上是一种补充协议,是影响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责任事件所做的补充协议。工程造价管理协议2002年颁布《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范》中有定义。
2、签证也有时间限制(一般7+7),签证可直接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一、工程签证的定义
1、法律概念上是一种补充协议,是影响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责任事件所做的补充协议。工程造价管理协议2002年颁布《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范》中有定义。
2、签证也有时间限制(一般7+7),签证可直接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工程签证包含经济签证、技术签证和管理签证。
签证含义:工程变更且签字确认
签证效力:无需其他证据佐证
签证时间:事前、事中、事后
签证类别:管理签证、技术签证、经济签证
7天的周期: 菲迪克合同文本(FIDIC),跨国工程通用版本。52版本,66版本,77版本,86版本。1991版本、1993版本、1999版本、2017版本
签证与索赔的规制及法律要件
一、签证与索赔的定义及其法律要件(上)
(一)、有签证按签证办,无签证可能的按索赔办理
签证是发承包人或其代理人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影响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责任事件所作的补充协议。工程签证在中价协2002年颁布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范》中被定义为“按承发包合同约定,一般由承发包双方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做的签证证明”
发承包双方就设计图纸、施工方案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合同及工程量清单中未含有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责任的事件所办理的签认证明。
如就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与设计图纸、施工方案、预算项目或工程量不相符,需要调整工程造价或顺延工期、赔偿损失等情形所达成的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补充协议均属于工程变更。
办理变更签证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按合同规定办理签证有期限和除外责任的区别,过期可能作废。
(二)、工程签证的法律特征
1、办理工程签证的期限由当事人的合同规定。
2、工程签证涉及的利益已经确定,可直接作为工程结算的凭据。
3、工程签证是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法律行为。
4、工程签证是施工过程中的例行工作,一般不依赖于证据。
(三)、工程签证的法律要件
1、工程签证的主体为发承包人及其代理人,其他主体签发的有关文件不属于工程签证;
2、工程签证的发行性质为发承包人之间达成的补充协议,其成立并生效应满足一般合同成立并生效的要件;
3、工程签证的内容是施工过程中涉及的影响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责任事件上,包括工程量、工程款、工期等核心要素。
(四)、工程签证的分类
4-1按变更的发生顺序分类
分事前、事中、事后。通过时间节点以签证进行管理,有利于施工企业关注合同条款中的时限要求和事项之间的先后顺序,不仅能提升签证的工作效率,也同时加强了对项目本身的管理。
2017版施工合同涉及施工企业事前签证的条款有22个,事后的有23个,事中的有5个,其中事中均与事后签证一同出现。
1、事前
一般会有时间要求,施工单位要注意证据取得的时效性,避免因误期导致不能取得证据。
2、事中
签证时间发生在签证事项发生过程中,签证单所陈述的内容是指承包人正在进行的工作者或者正在发生的客观情况,要求发包人同意并承担相应费用或工期。要求施工企业对连续性的工作者或客观情况进行实时管理跟踪,随时保留证据特别是反映变化的证据。
3、事后
签证时间发生在签证事项发生之后,签证单所陈述的内容是指承包人已经完成的工作者或者已发生的客观情况,要求发包人同意并承担相应费用或工期。事后签证往往要求施工方提供详尽的随附证明材料,上述工作量签证条款中即需提供“工程量报告,并附具进度付款申请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这就要求施工企业在履约过程中进行完善的证据资料收集管理工作。
4-2按签证的具体内容分类
1、管理签证,2、技术签证,3、经济签证三者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均不可或缺,但在涉及到合同 争议时,经济签证往往对施工企业维护利益起到更加重要的作用。通过内容进行分类,能够使施工企业在签证及相应证据管理中能够抓住重点,在处理合同纠纷时事半功倍。
2017版施工合同涉及施工企业管理签证的条款有4个,技术的有11个,经济的有12个,同时有技术、经济签证的条款有17个,同时有管理、技术、经济签证的1个。
1、管理签证(管理事由)
虽不涉及项目具体技术或经济事项,但施工企业也应当按约及时办理并存档作为证据材料。
2、技术签证(技术事由)
包括设计变更、工程质量、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工程验收等;如涉及勘察、设计相关事项,施工单位在进行技术签证时除了发包人和监理人,还应取得勘察、设计单位书面签章同意,确保签证作为证据的合法性、完整性和证明力。
3、经济签证(经济事由)
包括工程量增减、停工窝工费用、设备机具闲置、价格变化、材料倒运、计日工等。
在实践中,很多签证同时具备技术、经济双重性质,如工程变更签证,施工企业在进行该类签证时应当注意不遗漏经济事项,同时列明费用和工期要求,全面固定证据。施工企业同样应当注意,按照2017版施工合同,经济签证并不能代表业主对技术事项的认可,其12.4.4(3)即规定“发包人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不表明发包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相应部分的工作。”,因而对已经取得或将要取得经济签证的相应工作应按约及时取得技术事项方面的书面认可,避免证据缺失。
FIDIC合同的含义:指由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所起草的,提交世界银行组织所确认的 用于承包跨国工程的通用的合同文本。1956(1)年、1962(2)年、1977(3)年、1986(4)年四个版本。
二、工程索赔的定义、法律特征、分类、与工程变更的关系
1、定义
工程索赔定义(略)
索赔定义(略)
工程建设行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原因:
工程产品
工程产品生产过程
工程产品市场经营方式
签证:施工过程中对原有合同内容进行变更、补充和细化所产生的有关责任事件的补充签署证明。
签证是有期限的,有的签证要求48小时,或七天或十四天或二十八天。通行FIDIC条款规定的。签证期限是由合同条款约定的,律师要了解签证需要熟悉合同条款。
签证种类:管理签证、经济签证、技术签证
台班费不是台板费
1、2021年新司法解释:签证概念出现
签证:变更与调整
法律特征:工程签证的期限由合同规定,可直接作为结算凭据,签证一般不依赖于证据。
法律要件:主体为发承包人及代理人,性质为补充协议,施工中涉及的权利义务的责任事件包括工程量、工程款、工期等核心要素。
签证的定义:施工过程中涉及影响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责任事件的补充协议。
工程签证:按承发包合同约定,发包双方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做的签认证明。
一、签证与索赔的定义及其法律要件
2021建工司法解释
签证概念:发承包双方就合同价款以外(设计图纸、施工方案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的责任事件所做的签认证明(签字认可的证明)(补充协议)
特征:
期限由当事人约定;可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双方法律行为;是施工过程中的例行工作
要件:
主体:承发包人及其代理人;性质:补充协议;内容:施工过程中影响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责任事件(工程量、工程款、工期等)
分类:时间先后分类(事前、事中、事后);按内容分类(管理【人员变动】、技术、经济)
一、法律归置和操作实务
1、签证与索赔的定义
签证:按合同约定,有发包承包方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做的签认证明。法律角度就是补充协议。
2、签证和索赔非诉讼操作
3、签证成立的举证责任
4、
签证与索赔的法律规制和实务
朱树英
一、签证与索赔的定义及法律要件
1、2021建工司法解释,价款争议可看签证;但本身未定义;
朱认为:承发包双方或其代理人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影响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责任事件所作的补充协议。
合同范围、合同价款之外,变更需要调整——签证;
办理签证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
2、签证的法律特征
(1)办理签证的期限由当事人的合同约定——fidic条款或标准合同文本;
(2)工程涉及的利益已经确定,可直接作为工程结算依据——直接证据、书证
(3)工程签证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法律行为
(4)工程签证是例行工作
3、要件
(1)主体是承发包双方及其代理人
(2)性质系合同补充,成立并生效应满足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
(3)内容是施工过程中涉及影响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责任事件,包括工程量、价、工期等要素;
4、签证分类
(1)顺序分:事前、事中、事后签证
(2)内容分:管理签证——如工程项目管理事由出具的签证,如更换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书面同意、变更手续;2017有四个条款
技术签证——设计变更、方案变更,2017版11个条款
经济签证——工程量增减、价格变更 、停窝工、机械设备闲置、计日工、转运费等;2017版17个条款,
2017版本同时有三者签证的有1个。
同时:经济签证并不能代表业主对技术事项的认可。
建设工程签证和索赔的法律规制和操作实务
一、签证与索赔的定义及其法律要件
(1)工程签证的定义
签证时发承包人或其代理人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影响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责任时间所作的补充协议。工程签证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02年颁布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范》中被定义为“按承发包合同约定,一般由承发包双方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做的签认证明”。
工程签证涉及的内容广泛,主要是指承发包双方就涉及图纸、施工方案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合同及工程量清单中未含有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责任的事件所办理的签证证明。
如就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与设计图纸、施工方案、预算项目或工程量不相符,需要调整工程造价或顺眼工期、赔偿损失等情形所达成的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补充协议(法律学理解释认为签字属于对工程表更的补充协议)均属于工程变更。
(如:调低单价,发包人认为原来约定的用1500元一扇,现在认为防火要求不需要这个等级的,要求变更为1200元,承包人表示同意,由双方签字,至于签字生效还是签字盖章生效等形式要求由合同约定)
变更调整双方签字确认了,就是一个签证。什么情况下发生变更,如何变更。签证一定和变更调整结合在一起。
有的签证有规定时间。有的签证要求24小时、48小时完成,比如要发生台风,必须在48小时完成,否则要发生后果。期限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按照国际通行合同(菲迪克),正式合同规定要么7天、14天、22天;关于中期合同价款监理确认7天,交发包人7天,这是来源于费迪克合同规定。
办理变更签证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按合同规定办理签证有期限和区别,过期可能作废。
(2)工程签证的法律特征
办理工程签证的期限由当事人的合同规定;
(什么签证要在什么期限内完成,律师真正要掌握签证期限,要学习当事人所使用的示范合同文本,以及就具体x项目所签订的合同条款。)
工程签证涉及的利益已经确定,可直接作为工程结算的凭据;
(根据签证,增加还是减少工程价款是双方当事人已经确定的,可以作为工程结算的直接凭据;从证据的角度来说签证是直接证据、原始证据,最高院司法解释:当事人在履约过程中,有签证等文件形成的重要文件的依据)
工程签证是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法律行为;
(签证在工程领域中是一项正常工作,有签证才是正常的,施工过程中不发生签证是不可能的,在房间中设计的能的)
工程签证是施工过程中的例行工作,一般不依赖于证据。
(签证在工程领域中是一项正常工作,有签证才是正常的,施工过程中不发生签证是不可能的,在房间中设计的图纸在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变化时不可能的)当工程中发生签证,只要有签证就不需要其他证据(存疑?不是还有需要现场图片?)。
(3)工程签证的法律要件
工程签证的主体为发承包人及其代理人,其他主体签发的有个文件不属于工程签证
工程签证的性质为发承包人之前达成的补充协议,其成立并生效应满足一般合同成立并生效的要件;(如:清理障碍,工程比较大,承包人要求增加工程款5000万,发包人同意3000万,按照合同一样签订个补充协议)
工程签证的内容是施工过程中涉及的影响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责任事件,包括工程量、工程款、工期等核心要素。
(4)工程签证的分类:
按变更发生的顺序分类
从变更的发生顺序,可分为事前签证、事中签证和事后签证,通过时间节点对签证进行管理,有利于施工企业关注合同条款中的时限要求和事项之间的先后顺序,不仅能够提升签证的工作效率,也同时加强了对项目本身的管理。
2017版施工合同涉及施工企业是钱签证的条款有22个,事后签证的条款有23个,事中签证的条款有5个,其中事中签证均与事后签证一同出现。(对比2021或2022版本)
事前签证
事前签证指签证时间发生在签证事项之前,签证单所陈述的内容为承包人将进行的工作或发生的客观情况,要求发包人同意,并承担相应费用或工期(2017版施工合同6.1.3“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蓄、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7天以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报送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认可后实施……”即是典型的事前签证,事前签证一般会有时间要求,因此施工单位在履约过程中,应注意证据取得的时效性,避免因误期导致不能取得证据)(不能取得的后果?)
事中签证
事中签证指签证时间发生在签证事项发生过程中,签证单所陈述的内容是指承包人正在进行的工作或者正在发生的客观情况,要求发包人同意并承担相应费用或工期。事中签证针对具有连续性的工作或客观情况,绝大多数为非终局性的签证,须在工作或客观情况结束后根据事中签证的情况再进行事后签证。2017版施工合同7.7“承包人应采取克服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即是典型的事中签证,事中签证要求施工企业对连续性的工作或客观情况进行实时管理跟踪,随时保留证据,特别是反映变化的证据。
事后签证
事后签证指签证时间发生在签证事项发生在签证事项发生之后,签证单所陈述的内容为承包人已完成的工作或已发生的客观情况,要求发包人同意并承担相应费用或工期。2017版施工合同12.3.4“……(1)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向监理人报送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附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2)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审核并报送发包人,以确定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即是典型的时候签证,事后签证往往要求施工方提供详尽的随附证明材料,上诉工程量签证条款中即需提供“工程量报告,并附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这就要求施工企业在履约过程中进行完善的证据资料收集管理工作。
(如天气变化,台风暴雨,紧急性的,如抢修、立即排除障碍等,这就需要事后签证)
按变更内容分类
从签证的具体内容,可分为管理签证、技术签证和经济签证。管理签证、技术签证、经济签证三者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均不可或缺,但在涉及到合同争议时,经济签证往往对施工企业维护利益起到更加重要的作用。通过内容进行分类,能够使施工企业在签证及相应证据管理中能够抓住重点,在处理合同纠纷时事半功倍。
2017版施工合同涉及施工企业管理签证的条款有4个,技术签证的条款有11个,经济签证的条款有12个,同时有技术、经济签证的条款有17日,同时有管理、技术、经济签证大伟条款有1个。
管理签证
管理签证指就工程项目管理事由出具的签证。2017版施工合同3.2.3“承包人需要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提起14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如果发包人不同意的,是不能更换的)即是典型的关于人员变动的管理签证。管理签证虽不涉及项目具体的技术或经济事项,但施工企业也应当按约即是办理并存档作为证据材料。(如果项目经理的更换,没有经过签证,第二个项目经理的签字是不生效的。案例:此前重庆一中院有个案件,总承包人认为项目经理存在实际施工人收买的嫌疑,总承包人需征得发包人的同意,但只通知了实际施工人,但没有征得发包人同意,没有办理相应的手续,没有到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的登记变更手续,项目中前后两任项目经理的两个版本的签字,法院不认可后面的签字)
技术签证
技术签证指就工程项目技术事由出具的签证,包括设计变更、工程质量、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工程验收等。2017版施工合同7.2.2“施工进度计划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与工程的实际进度不一致的,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并附具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即是典型的技术签证,如设计勘查、设计相关事宜,施工单位在进行技术签证时除了发包人和监理人,还应取得勘查、设计单位书面签章同意,确保权证作为证据的合法性、完整性、证明力。
经济签证
经济签证指就工程项目经济事由出具的签证,包括工程量增减、停工窝工费用、设备机具闲置、价格变化、材料倒运、计日工等。2017版施工合同10.4.2“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后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后7天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即是典型的经济签证。在工程实践中,很多签证同时具备技术签证和经济签证的双重性质,如工程变更签证,施工企业在进行该类签证时应当注意不遗漏经济事项,同时列明费用和工期要求,全面固定证据。施工企业同样应当注意,按照2017版施工合同,经济签证并不能代表业主对技术事项的认可,其12.4.4(3)即规定“发包人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不表明发包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相应部分工作”因而,对已取得或将要取得经济签证的相应工作应按约即是取得技术事项方面的书面认可,避免证据缺失。
(如前面的变更防火门标准,审查周期基本为7天一个周期,国内的合同制定依据为费迪克文本,由国际工程师联合会研究后起草的,经过世界银行组织确认的,用于跨国承包工程通行合同文本,第四版86年,国际通用合同条款1986年的版本由我国借鉴,目前通行的时2017版的,根据经验教训不断调整的,走出国门承包工程通行的,我们用的都是国际)
二、律师签证和索赔非诉讼法律服务的重要性及其操作实务
三、诉讼案件签证成立的举证责任
四、诉讼案件成功索赔的诉讼技巧
1.
签证的分类:
1 时间
2 签证的具体内容
2017版管理签证 4个
技术签证11个 7.2.2
经济签证 12 10.4.2
同时技术、经济签证的条款有17个
同时有管理、技术、经济签证的条款有1个
1988 1989
1991 1999 2013 2017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立法起草者 修改负责人
2017版施工合同涉及施工企业管理签证的条款有14个,技术签证的条款有11个,经济签证的条款有12个,同时有技术、经济签证的条款有17个,同时有管理、技术、经济签证的条款有1个。
一、双方结算有争议的,就看有没有签证,有签证的服从签证,没有签证的,就看索赔索赔证据。
二、签证单不仅仅是工程联系单,是以签字盖章、盖章or签字生效,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三、签证就意味着变更或调整。
四、签证的期限一般是根据FIDIC的规定:7日。
五、签证是直接证据、言辞证据。
六、事后签证经常发生,如紧急抢修、清除障碍等。
七、FIDIC中的期限都是以7天或7的倍数为一个周期。
签证和索赔并非法律概念,仅仅是行业习惯名称。
有签证就安签证,没有签证就找索赔证据
签证按时间可以分为事前签证、事中签证、事后签证。按照具体内容分为管理签证、技术签证、经济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