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树英:建设工程签证与索赔实务应用与技巧全讲

建筑法第八条 有关施工许可证

具备开工条件在示范合同文本中有规定

先进了再说是一句要命的话

开工条件不具备如果发包人要求进场怎么办?

可以进场做施工前准备,要发函办签证。

虽然没有签证,但是有是理由法院还要是认定的,

 

[展开全文]

《建工司法解释一》签证的注意问题

 

一、按合同办妥开、竣工书面手续,完善项目开竣工签证;

1、开工日期的认定《建工司法解释一》第八条;开工令、开工通知、开工条件,实际进行施工时间

开工条件——依据合同规定、现场条件确定

开工签证要:

定性:工程事件-是否具备开工条件,施工行为-是施工还是开工准备

定量:延误天数、具体开工时间

定责:明确责任

4、竣工验收与结算的同步关系及结算拖延的对策

(1)司解一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的,按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2)司解一第9条,做好竣工签证管理;审查合同中关于竣工结算的规定,注意执行并遵守;竣工后及时报送结算资料并做好记录;发包人约定期限内不答复,及时按实体性程序性要求向业主发出通知。

5、工程顺延的签证

《司解一》第十条、有签证或约定期限内主张过且符合合同约定,可顺延;第十一条、质量争议经鉴定合格的,鉴定期间工期顺延;

6、重视过程工程量签证,规避潜在工程量争议;

特别是隐蔽工程,事后无法验证的项目;

 

[展开全文]
 
朱树英:建设工程签证与索赔实务应用与技巧全讲
¥599.00
点击购买 开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