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31条解释:
民间借贷纠纷起诉证据问题
民间借贷纠纷管辖问题
一民间借贷纠纷起诉证据问题:
民间借贷规定第2条规定,
对2条解释:债权凭证,是不是原件,问题,如果原件没有法院根据书证原件复制品认定案件事实,没有债权凭证名字,但推定为债权人。反驳不需要证据,抗辩需要证据主张要证据主张。协议管辖问题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30条规定约定多个法院可以向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民间借贷31条解释:
民间借贷纠纷起诉证据问题
民间借贷纠纷管辖问题
一民间借贷纠纷起诉证据问题:
民间借贷规定第2条规定,
对2条解释:债权凭证,是不是原件,问题,如果原件没有法院根据书证原件复制品认定案件事实,没有债权凭证名字,但推定为债权人。反驳不需要证据,抗辩需要证据主张要证据主张。协议管辖问题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30条规定约定多个法院可以向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实务中债权凭证不一定要求是原件。
《民借解释》第2条第1款:
是对于立案的要求,仅要求初步证据即可。(起诉阶段)
《民借解释》第2条第2款:
被告对原告(债权人)是否具有债权人资格提出的抗辩,需要提供新的事实依据,且可能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审判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