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修平:《民法典》担保制度的28个实务疑难应对指引
  1. 华夏银行诉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中国水产(集团)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保证人不再承担责任)
  2. 保证合同无效情况下债权人主赔偿责任的期间是需要在保证期间内行使!
  3. 第34条,保证责任消灭后,债权人书面通知保证人邀请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在通知书上签字等,债权人请求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的,法院不予支持。
  4. 保证期间届满消灭的实体权利,不能再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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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函发给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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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修平:《民法典》担保制度的28个实务疑难应对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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