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启事----招聘岗位、岗位职责、应聘条件(学历、专业、职业资格、工作经验、职称等级等)、薪酬、福利(五险一金、奖金、带薪假等)
2014珠中法民一终字第149号:法院认为招聘广告是一种要约邀请,具体内容应看劳动合同。招聘广告不等于劳动合同(对于具体劳动合同的拟定会有影响),招聘广告中的福利待遇等内容要实现,必须在劳动合同中拟订具体条款
招聘广告里不要随便承诺一些福利待遇,否则可能有诉讼风险
2015朝民初字第32144号:在招聘广告中对于信息真实性和学历的要求可以有所体现,最好在具体劳动合同拟定中也要有所体现
招聘启事合规要点:避免歧视条件、应聘条件和入职欺诈认定条件衔接(在广告中列明与订立劳动合同密切相关的条件比如学历、工作经验等)、应聘条件和录用条件衔接(录用条件可以作为试用期的考核标准,作为最终是否录取的条件)、工作岗位、报酬、福利待遇的真实性、劳动报酬和薪酬制度、绩效考核制度衔接、特别声明:所有内容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
应聘人员登记表: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健康状况、职业技能、职业资格、奖惩情况、应聘岗位、犯罪记录等
注意避免涉嫌就业歧视的内容、个人信息使用的授权、注明如隐瞒真实情况,或虚假陈述的取消应聘资格
录用通知内容(相当于要约):当事人(受要约方)基本信息、录用求职者的明确的意思表示、工作岗位、合同期限、福利待遇、入职的时间和所需的手续、求职者的回复时间和方式、违约责任(单位发出录用通知相当于发出要约,求职者接受视为受要约方,入职是一种承诺,单位和求职者已形成合同关系【具有劳动关系预约合同的性质】,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书面形式将劳动关系确定下来或说体现出来)
2018沪0114民初16222号(发出录用通知后反悔,单位赔偿),录用通知对单位是有约束力的,单位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应赔偿求职责信赖利益损失,纠纷是民事纠纷
录用通知合规要点:内容真实、全面、约定生效条件和撤回条件
就业协议(对签订各方都有约束力):可能是三方协议或双方协议(性质类似于预约劳动合同,在学生毕业前单位先和学生确定学生毕业后到单位工作),就业协议纠纷本质上是民事纠纷,就业协议是民事协议
就业协议合规:约定违约金、约定生效条件、可以补充约定一些福利待遇,注意如因为单位原因导致生效条件无法达成(即单位导致就业协议成立但无法生效),单位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求职者的损失,违约金条款(参考学生入职后的工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