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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是因为执行过程中发现了新的问题,强制执行是一种公权力,如何避免公权力,约束公权力救济私权利,执行救济,近几年慢慢确立起来的,2007 年修改民诉法,204 条和 202 条有了一定依据,
1.执行行为异议(书面异议,15日审查,10日内上级复议)
2.执行标的异议
3.变更、追加“异议”
4.分配方案异议(有异议,15日内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