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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有效期: 365天
(四)一方婚全款买房,婚后增加对方名字
1、分析
1.1约定女方不离婚是否可以作为故条件的赠与(不可以)
1.2夫妻共同共有是不是就是各占50%(不一定对半分),按份共有必须明确比例
1.3婚后加名的情况下,分割时需要考虑加名原因、房屋的原始出资人,婚姻长短,有无子女、离婚原因等情况。
(五)双方婚前共同出资,登记在一一方名下
1、婚前同居财产混同的情况下,一方出资购买房屋,另一方养家,房屋也仍然时一般共有(特殊共有)
2、虽然在同居期间,因为财产混同的状态,个人的出资还贷行为也仍然是共同还贷行为,不区分婚前婚后
3、房屋是一种一般共同共有的状态,因此可以按照共有房屋进行分割
4、一旦没有结婚如何分割?
4.1一般共有原则,各占50%
4.2财产没有混同的情况下,虽然同居仍然是个人财产,按份共有
5、要证明同居关系,租房合同,证人证言、付款记录、水电费支付凭证;证明出资情况以及平时生活消费的习惯。
(六)一方婚前借款买房,婚后共同偿还借款
(七)一方婚前支付部分购房款,婚后分期支付购房款
情形4:一方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增加对方的名字
分析:1.约定女方不离婚是否可以作为附条件的赠与--不可以,婚姻自由2.共同占有是否各自占有50%,一般是2/8分
情形5:婚前共同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
婚前同居财产混同的情况下,属于一般共有的状态。
如果财产没有混同的情况下,虽然同居仍然是个人财产,各自出资按份共有。
法律风险:1、证明同居关系;2、证明出资情况以及平时生活消费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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