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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有效期: 365天
夫妻与孩子共同共有
上海高院关于审理家庭婚姻、离婚纠纷的指导意见第12条
无论婚前婚后,用个人财产买房,房产产权登记在己方名下并用个人财产还清贷款的,应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资金 流动性 房产 确定性
定额存单
没有混同 个人财产
自然增值属于个人,投资增值(行为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房产增值属于自然增值
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出资(全款)买房,房屋登记在该子女名下的,视为对子女的赠与,应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真正的所有者对财产有处分权
只出首付,婚后买的,夫妻共同财产
装修 不可移动 不可拆卸 不可逆 不可分割
添附 房屋的共同组成部分
赠与未交付 赠与没生效 显示公平
产权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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