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锐:新《公司法》及现行司法解释逐条精讲(打油诗版)

30年

六个解释

1、解释一至五有效,解释六是讲和民法典对接的部分

2、九民会议纪要、清算纪要等不是司法解释,不能作为裁判依据进行援引,尚未审结案件的,在本院认为部分可以根据会议纪要说理。

续:可忽略 一

死:解散清算 二

生:针对公司设立、出资、股东资格确认等纠纷案件 三

存:公司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有限购买权和股东代表诉讼,核心是维护股东权利,促进公司正常运行 四

存:追加细化了关联交易醉酒、董事解聘、利润分配等股东权利 五

变:修改了解散清算、关联交易、前期费用认定、决议无效等 六

 

 

 

3、股东会:所有权

董事会:决策权

经理层:执行权

监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权

 

修订五大模块(答记者问):

第一模块:出资

第一、五年实缴

第二,允许公司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

第三,简易减资制度:允许公司按照规定通过减少注册资本方式弥补亏损,但不得向股东分配,也不得免除股东缴纳出资或者股款的义务

第四,增加股东未按期缴纳出资的失权制度,股东认缴出租加速到期制度,规定股权转让后转让人、受让人的责任

第二模块:治理

第一、允许只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只设董事会的,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责。

第二,简化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对于规模较小或者股东人数较少的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设一名但是,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事-不是新规,只是取消了执行董事称呼。

第三,三百人以上公司,出依法设监事会并有公司职工代表的外,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第四,股东会、董事会职权瘦身,经理职权取消,授权更灵活。

第三模块 股东权利保护

第一,扩大股东查阅材料的范围,查会计原始凭证,查阅,复制全资子公司相关材料。

第二,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其他股东有权请求公司回购股权。

第三,定向减资需由全体股东约定。

第四,允许股东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董监高提起代表诉讼

第四模块 管理团队责任

控股股东、实控人、董监高责任

1、忠实和勤勉义务

2、关联交易报告制度以及回避表决规则

3、董监高维护公司资本充实责任

4、董事、高管执行职务存在故意或者过失赔偿责任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担任公司董事但实际执行公司事务的,也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损害公司或者股东利益的行为的,与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连带责任(影子董事、影子高管)

第五模块

1、新设公司登记一章

2、电子营业执照

3、股权、债券可以代价出资

4、放宽一人公司设立限制,允许一人股份公司

5、完善公司清算制度

6、简易注销和强制注销制度

五个模块普适于所有公司逻辑

1、资本-产权

2、治理结构-管理架构

3、股东权利-保护弱者

4、管理者责任-个体

5、设立推出程序,强调监管而非意思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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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jia'rui贾锐

公司生命周期:

设立

运行(三会一总,财务会计,公司债券)

变化(转让、合分增减)

消亡(解散清算)

 

答记者问:公司治理

1.允许只设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可以代行监事会职权;

新公司法:可以设立多名董事执行公司事务 

2.公司较小股东较少的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监事会,设一名董事,一名监事

3.300人以上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中应当有职工代表

4.经理职权取消,授权更加灵活

 

答记者问:股东权利保护

1.扩大查阅材料的范围,允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会计凭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股东查阅和复制全资子公司的相关材料;

2.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其他股东有权请求公司回购股权;

3.定向减资须有全体股东约定;

4.允许股东对全资子公司董监高提起代表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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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五年实缴;2、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3、简易减资制度;4、股东未按期缴纳出资的失权制度,认缴出资加速到期,股权转让后转让人、受让人的责任。

1、允许公司只设立董事会,不设监事会,应当在董事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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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除名制度和失权制度的区别,全部和部分的区别

2.空转问题,转让股权的实缴问题,转让人承担补充责任

3.不设监事会是否必须设审计委员会不明确;

4.股东会、董事会职权减少,经理职权是否重要取决于授权;

5.查账范围扩大,允许查原始凭证和全资子公司;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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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减资: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不得分配利润+不得免除股东出资义务

失权≠除名

除名制度=全有=全无

失权不受比例限制

抽逃是否适用于失权制度?

逾期(违约)还款=无法清偿债务=加速到期?

空转问题?转让人或受让人的责任?或二者共同责任?什么责任

2/3表决权

合并、分立、 增资、减资,修改公司章程、变更公司形式

简称 合分 增减 修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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