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锐:新《公司法》及现行司法解释逐条精讲(打油诗版)

本章概述:

审计委是从董事会里选几个来成立,公司章程需要明确是由董事会选举,还是由股东会选举。

股东会是权力机构

董事会是决策机构

监事会是监督机构

经理层是执行机构

职权大于职务

提名权优于具体的人

公司法规定经理权利完全由章程规定

58:权力机构股东会--未写入三会(公司法没写)一总职权范围也未授权的事项,一般应由股东会决定(最安全的)

59条:选出董监定大事 授权董事发债券 不开会需全同意

与老法相比:公司预算决算/决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没有了,发行公司债券允许下放董事会了(基于每个公司情况不一,允许自由决定,更灵活)

股东会8项职权不允许做减法,但是允许做加法

运用:

60:一个股东不成会 书面决定签署备

一人公司的股东可以是非自然人

走流程留痕迹 避免刺破公司面纱

61:大金主召首次会

设立公司时提交文件即完成

运用:照做(章程+董监),有格式

62:定期会由章程立 一成表决提临时

董三有一监可提

运用:

1、三人董事会有一个董事,就可以随时提议召开股东会,监事会也可以

2、恶意提议召开股东会

3、小股东开会捣乱权(大股东最少让小股东进持股平台,小股东最少要求持股10%以上)

 

63:董事会召集股东会 主持顺序正副推

董事会召集不力   监事一成股东继

运用:

1、召集程序违法,属于可撤销。轻微瑕疵也要尽量避免

2、真实案例:流程漫长,送达,公证要求高

64条:提前通知十五日 章程约定可改期

会议记录签署备

运用:

1、通常会形成签到表、会议记录、决议文件

2、如有异议股东不同意,建议请律师见证或者做公证

65条:出资表决可分离

解读:此处的出资比例是指认缴出资比例,章程也可约定同股不同权(双层股权架构)

运用:

1、通常应约定分红按照实缴、表决按认缴,增资优先认购权也按实缴

2、可以另行约定一票否决权

3、不提倡过度依赖同股不同权,可能影响股权融资、上市等

66条:过半表决做决议 三分之二定大事(增减合分解变修)

解读:过半数

运用:1、三分之二事项,可高不可低

67条:决策九事董事会 股东会临时授权

解读、运用:

1、增加了股东会授予的情形,新增职权无需三分之二以上修改章程了,这会影响到很多公司的控制权状况(持股51%以上三分之二以下股东权力扩大)

2、董事会九大常规职权:召集开会、规定和对上报告方案,对下制定机构、人员配置和管理制度,工作地位有点像内阁

3、是根本性、一次性工作,不是日常经营工作

4、职权不可减少,但可增加人、财、事的审批权从而加强自身地位

5、三会一总基本架构

6、董事会的职权加强了-加强了董事会职权

68条:董事三人方成会 三百职工有席位

解读:

1、要么1名董事,要么3名以上,去掉了13人上限,未禁止偶数董事;

2、国企设立公司和300人以上公司必须有职工代表,其他公司可以有

3、副董事长可设不可设

运用:1、如果可以拿到单一董事职位,则可主动提出不设董事会;反之则可支持设董事会,并争取尽可能多的董事席位以及有利的表决规则

2、董事会可以架空经理层或股东会,也可被股东会或经理层架空

69条:审计委行监事权 董事会中章程定

解读和运用:

1、节约人

2、设立董事会就不能设监事,必须二选一

3、第八十三条:规模较小或者股东人数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事,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也可以不设监事。

观点:可以不设监事会,也可以不设审计委会?

审计委怎么产生,公司法没说?章程来确定,股东会产生保险靠谱

4、监事是否可兼任董事?

5、监督更权威,且解决了董事会太虚的问题

6、审计委和董事会的关系?董事会不同意审计委意见怎么办?审计委有无独立性?(无法条支持,章程规定?)

70条:董事任期三年内 旧人留任等新人

第一,董事可强行辞任,书面通知到公司即生效(写谁收,董事会寄+法定代表人寄)

第二,低于法定人数-应为补选(上市公司公告)

第三,辞任董事有过渡期履职义务,新董事就是不到位,应明确解决机制。上市公司为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新董事不到位就无法辞职

71条:解任董事股东决,却不理由可索赔

解读:董事的无因解任。双方如同委托合同依赖于信任,均可随时解除。

解任导致董事会少一人,章程被实质改动,而又无需三分之二表决权,有争议

72条:董事长召董事会 副董不接过半推

解读:董事长-副董事长-过半数推举,顺序和股东会相同,但股东会事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而非董事长召集

运用:1、依法召集

2、董事会会议的提议权,对于不履职的认定,建议章程或议事规则进行明确

73条:一人一票董事会 出席表决双过半

本章概述:

审计委是从董事会里选几个来成立,公司章程需要明确是由董事会选举,还是由股东会选举。

股东会是权力机构

董事会是决策机构

监事会是监督机构

经理层是执行机构

职权大于职务

提名权优于具体的人

公司法规定经理权利完全由章程规定

58:权力机构股东会--未写入三会(公司法没写)一总职权范围也未授权的事项,一般应由股东会决定(最安全的)

59条:选出董监定大事 授权董事发债券 不开会需全同意

与老法相比:公司预算决算/决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没有了,发行公司债券允许下放董事会了(基于每个公司情况不一,允许自由决定,更灵活)

股东会8项职权不允许做减法,但是允许做加法

运用:

60:一个股东不成会 书面决定签署备

一人公司的股东可以是非自然人

走流程留痕迹 避免刺破公司面纱

61:大金主召首次会

设立公司时提交文件即完成

运用:照做(章程+董监),有格式

62:定期会由章程立 一成表决提临时

董三有一监可提

运用:

1、三人董事会有一个董事,就可以随时提议召开股东会,监事会也可以

2、恶意提议召开股东会

3、小股东开会捣乱权(大股东最少让小股东进持股平台,小股东最少要求持股10%以上)

 

63:董事会召集股东会 主持顺序正副推

董事会召集不力   监事一成股东继

运用:

1、召集程序违法,属于可撤销。轻微瑕疵也要尽量避免

2、真实案例:流程漫长,送达,公证要求高

64条:提前通知十五日 章程约定可改期

会议记录签署备

运用:

1、通常会形成签到表、会议记录、决议文件

2、如有异议股东不同意,建议请律师见证或者做公证

65条:出资表决可分离

解读:此处的出资比例是指认缴出资比例,章程也可约定同股不同权(双层股权架构)

运用:

1、通常应约定分红按照实缴、表决按认缴,增资优先认购权也按实缴

2、可以另行约定一票否决权

3、不提倡过度依赖同股不同权,可能影响股权融资、上市等

66条:过半表决做决议 三分之二定大事(增减合分解变修)

解读:过半数

运用:1、三分之二事项,可高不可低

67条:决策九事董事会 股东会临时授权

解读、运用:

1、增加了股东会授予的情形,新增职权无需三分之二以上修改章程了,这会影响到很多公司的控制权状况(持股51%以上三分之二以下股东权力扩大)

2、董事会九大常规职权:召集开会、规定和对上报告方案,对下制定机构、人员配置和管理制度,工作地位有点像内阁

3、是根本性、一次性工作,不是日常经营工作

4、职权不可减少,但可增加人、财、事的审批权从而加强自身地位

5、三会一总基本架构

6、董事会的职权加强了-加强了董事会职权

68条:董事三人方成会 三百职工有席位

解读:

1、要么1名董事,要么3名以上,去掉了13人上限,未禁止偶数董事;

2、国企设立公司和300人以上公司必须有职工代表,其他公司可以有

3、副董事长可设不可设

运用:1、如果可以拿到单一董事职位,则可主动提出不设董事会;反之则可支持设董事会,并争取尽可能多的董事席位以及有利的表决规则

2、董事会可以架空经理层或股东会,也可被股东会或经理层架空

69条:审计委行监事权 董事会中章程定

解读和运用:

1、节约人

2、设立董事会就不能设监事,必须二选一

3、第八十三条:规模较小或者股东人数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事,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也可以不设监事。

观点:可以不设监事会,也可以不设审计委会?

审计委怎么产生,公司法没说?章程来确定,股东会产生保险靠谱

4、监事是否可兼任董事?

5、监督更权威,且解决了董事会太虚的问题

6、审计委和董事会的关系?董事会不同意审计委意见怎么办?审计委有无独立性?(无法条支持,章程规定?)

70条:董事任期三年内 旧人留任等新人

第一,董事可强行辞任,书面通知到公司即生效(写谁收,董事会寄+法定代表人寄)

第二,低于法定人数-应为补选(上市公司公告)

74条:经理权限可伸缩 董事会掌生杀权

75:规模小或股东少 一名董事如一会

75:要有职工莫兼任 三人方成监事会

76:监事任期三年整 新人不到旧也留

监事没有辞任说法,加重了监事职责

77:查账诉讼提开会 监事席位莫放手

解读:主要是查账权、弹劾权,诉权、临时股东会的提议权,股东会的提案权,发起股东代表诉讼的途径。

78:监事列席董事会 调查可聘会计师

79:董事高管交报告 如实陈述莫碍事

80:一人一票单过半

行权费用公司责

83:只设一名只因小 全体股东定不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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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权力机构股东会

59、选出董监定大事

       授权董事发债券

       不开会需全同意

60、一个股东不成会

       书面决定签署备

61、大金主召首次会

 62、定期会友章程定

        一成表决提临时

       董三有一监可提

63、董事会召股东会

       主持顺序正副推

       董事会召集不力

      监事一成股东继

   64、提前通知十五日

      章程约定可改期

     会议记录签署备

65、出资表决可分离

66、过半表决作决议

       三分之二定大事

      章程增减合分散

     变更形式667

67、决策九事董事会

      股东会授临时权

68、董事三人方成会

       三百职工有职位

69、审计委行监事权

      董事会中章程定

审计委的产生,没有说,股东会定保险、没有后遗症章程定

70、董事任期三年内

     旧人留任等新人

71、解任董事股东决

       确无理由可索赔

72、董事长召董事会

      副董不接过半推

73、一人一票董事会

      出席表决双过半

74、经理权限可伸缩

       董事会掌生杀权

75、规模小或股东少
        一名董事如一会

76、要有职工莫兼任

      三人方成监事会

77、监事任期三年整

      新人不到旧也留

78、查账速冻提开会

      监事席位莫放手

79、监事列席董事会

       调查可聘会计师

80、董事高管交报告

       如实陈述莫碍事

81、一人一票单过半

 82、行权费用公司责

83、只设一名只因小

      全体股东定不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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