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概述:
审计委是从董事会里选几个来成立,公司章程需要明确是由董事会选举,还是由股东会选举。
股东会是权力机构
董事会是决策机构
监事会是监督机构
经理层是执行机构
职权大于职务
提名权优于具体的人
公司法规定经理权利完全由章程规定
58:权力机构股东会--未写入三会(公司法没写)一总职权范围也未授权的事项,一般应由股东会决定(最安全的)
59条:选出董监定大事 授权董事发债券 不开会需全同意
与老法相比:公司预算决算/决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没有了,发行公司债券允许下放董事会了(基于每个公司情况不一,允许自由决定,更灵活)
股东会8项职权不允许做减法,但是允许做加法
运用:
60:一个股东不成会 书面决定签署备
一人公司的股东可以是非自然人
走流程留痕迹 避免刺破公司面纱
61:大金主召首次会
设立公司时提交文件即完成
运用:照做(章程+董监),有格式
62:定期会由章程立 一成表决提临时
董三有一监可提
运用:
1、三人董事会有一个董事,就可以随时提议召开股东会,监事会也可以
2、恶意提议召开股东会
3、小股东开会捣乱权(大股东最少让小股东进持股平台,小股东最少要求持股10%以上)
63:董事会召集股东会 主持顺序正副推
董事会召集不力 监事一成股东继
运用:
1、召集程序违法,属于可撤销。轻微瑕疵也要尽量避免
2、真实案例:流程漫长,送达,公证要求高
64条:提前通知十五日 章程约定可改期
会议记录签署备
运用:
1、通常会形成签到表、会议记录、决议文件
2、如有异议股东不同意,建议请律师见证或者做公证
65条:出资表决可分离
解读:此处的出资比例是指认缴出资比例,章程也可约定同股不同权(双层股权架构)
运用:
1、通常应约定分红按照实缴、表决按认缴,增资优先认购权也按实缴
2、可以另行约定一票否决权
3、不提倡过度依赖同股不同权,可能影响股权融资、上市等
66条:过半表决做决议 三分之二定大事(增减合分解变修)
解读:过半数
运用:1、三分之二事项,可高不可低
67条:决策九事董事会 股东会临时授权
解读、运用:
1、增加了股东会授予的情形,新增职权无需三分之二以上修改章程了,这会影响到很多公司的控制权状况(持股51%以上三分之二以下股东权力扩大)
2、董事会九大常规职权:召集开会、规定和对上报告方案,对下制定机构、人员配置和管理制度,工作地位有点像内阁
3、是根本性、一次性工作,不是日常经营工作
4、职权不可减少,但可增加人、财、事的审批权从而加强自身地位
5、三会一总基本架构
6、董事会的职权加强了-加强了董事会职权
68条:董事三人方成会 三百职工有席位
解读:
1、要么1名董事,要么3名以上,去掉了13人上限,未禁止偶数董事;
2、国企设立公司和300人以上公司必须有职工代表,其他公司可以有
3、副董事长可设不可设
运用:1、如果可以拿到单一董事职位,则可主动提出不设董事会;反之则可支持设董事会,并争取尽可能多的董事席位以及有利的表决规则
2、董事会可以架空经理层或股东会,也可被股东会或经理层架空
69条:审计委行监事权 董事会中章程定
解读和运用:
1、节约人
2、设立董事会就不能设监事,必须二选一
3、第八十三条:规模较小或者股东人数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事,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也可以不设监事。
观点:可以不设监事会,也可以不设审计委会?
审计委怎么产生,公司法没说?章程来确定,股东会产生保险靠谱
4、监事是否可兼任董事?
5、监督更权威,且解决了董事会太虚的问题
6、审计委和董事会的关系?董事会不同意审计委意见怎么办?审计委有无独立性?(无法条支持,章程规定?)
70条:董事任期三年内 旧人留任等新人
第一,董事可强行辞任,书面通知到公司即生效(写谁收,董事会寄+法定代表人寄)
第二,低于法定人数-应为补选(上市公司公告)
第三,辞任董事有过渡期履职义务,新董事就是不到位,应明确解决机制。上市公司为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新董事不到位就无法辞职
71条:解任董事股东决,却不理由可索赔
解读:董事的无因解任。双方如同委托合同依赖于信任,均可随时解除。
解任导致董事会少一人,章程被实质改动,而又无需三分之二表决权,有争议
72条:董事长召董事会 副董不接过半推
解读:董事长-副董事长-过半数推举,顺序和股东会相同,但股东会事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而非董事长召集
运用:1、依法召集
2、董事会会议的提议权,对于不履职的认定,建议章程或议事规则进行明确
73条:一人一票董事会 出席表决双过半
本章概述:
审计委是从董事会里选几个来成立,公司章程需要明确是由董事会选举,还是由股东会选举。
股东会是权力机构
董事会是决策机构
监事会是监督机构
经理层是执行机构
职权大于职务
提名权优于具体的人
公司法规定经理权利完全由章程规定
58:权力机构股东会--未写入三会(公司法没写)一总职权范围也未授权的事项,一般应由股东会决定(最安全的)
59条:选出董监定大事 授权董事发债券 不开会需全同意
与老法相比:公司预算决算/决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没有了,发行公司债券允许下放董事会了(基于每个公司情况不一,允许自由决定,更灵活)
股东会8项职权不允许做减法,但是允许做加法
运用:
60:一个股东不成会 书面决定签署备
一人公司的股东可以是非自然人
走流程留痕迹 避免刺破公司面纱
61:大金主召首次会
设立公司时提交文件即完成
运用:照做(章程+董监),有格式
62:定期会由章程立 一成表决提临时
董三有一监可提
运用:
1、三人董事会有一个董事,就可以随时提议召开股东会,监事会也可以
2、恶意提议召开股东会
3、小股东开会捣乱权(大股东最少让小股东进持股平台,小股东最少要求持股10%以上)
63:董事会召集股东会 主持顺序正副推
董事会召集不力 监事一成股东继
运用:
1、召集程序违法,属于可撤销。轻微瑕疵也要尽量避免
2、真实案例:流程漫长,送达,公证要求高
64条:提前通知十五日 章程约定可改期
会议记录签署备
运用:
1、通常会形成签到表、会议记录、决议文件
2、如有异议股东不同意,建议请律师见证或者做公证
65条:出资表决可分离
解读:此处的出资比例是指认缴出资比例,章程也可约定同股不同权(双层股权架构)
运用:
1、通常应约定分红按照实缴、表决按认缴,增资优先认购权也按实缴
2、可以另行约定一票否决权
3、不提倡过度依赖同股不同权,可能影响股权融资、上市等
66条:过半表决做决议 三分之二定大事(增减合分解变修)
解读:过半数
运用:1、三分之二事项,可高不可低
67条:决策九事董事会 股东会临时授权
解读、运用:
1、增加了股东会授予的情形,新增职权无需三分之二以上修改章程了,这会影响到很多公司的控制权状况(持股51%以上三分之二以下股东权力扩大)
2、董事会九大常规职权:召集开会、规定和对上报告方案,对下制定机构、人员配置和管理制度,工作地位有点像内阁
3、是根本性、一次性工作,不是日常经营工作
4、职权不可减少,但可增加人、财、事的审批权从而加强自身地位
5、三会一总基本架构
6、董事会的职权加强了-加强了董事会职权
68条:董事三人方成会 三百职工有席位
解读:
1、要么1名董事,要么3名以上,去掉了13人上限,未禁止偶数董事;
2、国企设立公司和300人以上公司必须有职工代表,其他公司可以有
3、副董事长可设不可设
运用:1、如果可以拿到单一董事职位,则可主动提出不设董事会;反之则可支持设董事会,并争取尽可能多的董事席位以及有利的表决规则
2、董事会可以架空经理层或股东会,也可被股东会或经理层架空
69条:审计委行监事权 董事会中章程定
解读和运用:
1、节约人
2、设立董事会就不能设监事,必须二选一
3、第八十三条:规模较小或者股东人数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事,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也可以不设监事。
观点:可以不设监事会,也可以不设审计委会?
审计委怎么产生,公司法没说?章程来确定,股东会产生保险靠谱
4、监事是否可兼任董事?
5、监督更权威,且解决了董事会太虚的问题
6、审计委和董事会的关系?董事会不同意审计委意见怎么办?审计委有无独立性?(无法条支持,章程规定?)
70条:董事任期三年内 旧人留任等新人
第一,董事可强行辞任,书面通知到公司即生效(写谁收,董事会寄+法定代表人寄)
第二,低于法定人数-应为补选(上市公司公告)
74条:经理权限可伸缩 董事会掌生杀权
75:规模小或股东少 一名董事如一会
75:要有职工莫兼任 三人方成监事会
76:监事任期三年整 新人不到旧也留
监事没有辞任说法,加重了监事职责
77:查账诉讼提开会 监事席位莫放手
解读:主要是查账权、弹劾权,诉权、临时股东会的提议权,股东会的提案权,发起股东代表诉讼的途径。
78:监事列席董事会 调查可聘会计师
79:董事高管交报告 如实陈述莫碍事
80:一人一票单过半
行权费用公司责
83:只设一名只因小 全体股东定不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