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霏:15年家事法官精析——离婚诉讼高频疑难问题实操指南

借贷关系没有起诉也没有借条,

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是否提出有关房产的父母借贷纠纷;

婚前出资,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共有份额结合出资贡献等因素酌情分割。出资20万元,对方出资37.7万元。

[展开全文]

一、亲子关系是否融洽、婚姻关系是否安宁

1、亲子关系融洽,婚姻关系不融洽

父母赠与的可能性要大于借款可能性

2、亲子关系不融洽,婚姻关系不融洽

父母借款的可能性要大于赠与可能性

二、借条时间是否合理

借条成立的时间是否合理;

三、催讨时间

若婚姻存续期间一直没有催讨,仅在离婚时催讨,一般认定为赠与,而不是借款。

[展开全文]
 
赵霏:15年家事法官精析——离婚诉讼高频疑难问题实操指南
¥599.00
点击购买 开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