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扬律师逐条解读刑诉法

第16条(综合基本的出罪条款) 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应当撤销案件(侦查阶段),或者不起诉(审查起诉阶段),或者终止审理(被告人死亡的),或者宣告无罪(法院审理阶段)这是法定的出罪条款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本质做了什么,找到一个衡量的标准)最高检的第50、52批指导案例,案号201、203(针对诈骗罪,兼职犯罪模式对未成年人具有迷惑性、诱导性,着重从目的、动机等主管方面和参与次数、持续时间、涉及金额等客观方面,区分责任、区别处置)、209(多次盗窃不批捕复议复核案、虚假诉讼不批捕复议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不批捕复议复核案、组织卖淫不起诉复议复核案)

拿到案件,首先看行为是否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追诉时效、年龄、是否为纯自诉案件

第17条,首先考虑的点,1.翻译(资格属于适用回避的对象),刑诉法司法解释94条都不需要排非程序是直接不能用,办案规程是需要本人提供书面的声明(与少数民族的有区别);2.必须有三部分内容同步通报给所在国大使馆,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开庭的时间地点、是否公开审理、宣判的时间地点(刑诉解释479条),做无罪辩护、谈认罪认罚的比较低的担心检法不认的的都可以要求使馆人员旁听(不要去使馆到场也需要写书面放弃声明的),不要求到场有时候是谈认罪认罚的条件;3.如果符合法律规定(法院经审查认为探视不影响案件审理的),亲属可以探视,驻华使领馆工作人员也可以要求探视(人身、人权保障情况)。如果共同犯罪中有外国籍人,外籍批捕需层层上报省检再往上审批,非特殊案件(不涉及国家间外交重大社会影响)也需要批捕后48小时上报省检备案,所有都要上报,所以在批捕前一定要交请求不予批准逮捕律师意见,有上报和备案程序对于检会更为慎重,考虑同案量刑均衡问题,上一级检考虑不批捕的意见会相对大些

包括刑事和行政方面的豁免

第18条 如国之间无缔结条约,面劝回国是否被确保为自首,境外取证问题(网络犯罪的)证据审查问题(公安部有关于电子数据的提取扣押检测的规定)

退侦阶段的补侦,有手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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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娅 · 03-01 · 第16-18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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