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要求修改方式:删除、进一步限定、明显错误的修正
每次无效中只能提交一个修改文本,如果提交两个及以上,以在后文本为准;若同日提交,需明确,因此可作为一个策略,口审当天确认。
无效的潜台词:
1、你觉得这个特征是公知常识吗?对于专利权人来说,要突出区别;对于请求人,需要强调属于公知常识;
2、反过来用证据2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结论有变化吗?对于请求人说,可以把证据2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再次论述
3、请求人讲一下哪篇现有技术公开了这个特征?对于请求人,详细
(2018)最高法行再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