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举证与质证阶段的实务经验与技巧

(一)证据的属性

1、真实性:形式与内容

2、合法性

3、关联性

(二)质证的顺序与内容

1、举证期限

2、原件核对

3、关联性

4、合法性

5、真实性

6、证明内容

提前对证明内容的表述进行设计

举证:针对证据中可能存在争议的事实可模糊表达并进一步设计以达到套取对方当事人确认的目的

质证:针对争议事实若对方举证中未予明确可要求其进一步明确

(三)不同类型证据举证及质证

1、当事人陈述

禁反言

问答准备:提前准备问答提纲,针对可能产生的争议设计提问以达到套取对方当事人确认的目的,针对对方潜在发问准备回答方案

虚假陈述的后果

(四)举证责任和证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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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证据准备阶段的实物经验和技巧

(一)证据收集阶段

1、证据原件

原件核对:就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复印件与扫描件,需仔细核对与原件是否一致。

原件保存:除特殊情况外,建议原件于开庭当日由当事人携带至法院,尽可能避免原件保存于律师处,减少因原件损坏、遗失等产生的纠纷风险。

2、对方当事人或第三方持有的证据

诉讼与仲裁的区别:仲裁取证难度大,仲裁庭取证行为背后没有国家公权力作为支持,实际取证效果并不理想

实务建议:可提前在合同条款中就取证事宜进行约定

需初步举证证明对方当事人处持有相关证据,再行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要求对方提供

第三方持有的证据一般申请调查令或申请法院调取,法律依据:民诉法第64条、民诉法解释第94条、律师法第35条

3、特殊类型证据的准备要点

(一)需办理公证的证据

(二)外文证据:翻译机构可提前与法院沟通、翻译措辞避免对当事人不利

(三)域外形成的身份证明文件及证据:公证认证

(四)证人证言:书面

(二)证据的筛选及组织

1、证据的筛选——符合当事人利益原则

排除提交后会对当事人产生不利后果的证据

针对案件事实所涉技术性较强或较为复杂的案件,可事先准备相关参考资料(如技术标准、规章、案例等)与证据一并提交

2、证据的组织原则

先程序,后实体

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应当予以分组归类

排列顺序:根据事实发生的时间结合案件的争议焦点进行排列组织、便于法院对事实及争议焦点进行审查及判断

(三)举证期限

1、举证期限及延长

2、逾期提交证据的后果

3、对方当事人当庭提交证据的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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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证据的分类

1、当事人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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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证据原件尽可能由当事人保管,但是不确定当事人出庭。

二、仲裁庭出具是配合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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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证据分类

民诉法第63条:1.当事人陈述;2.书证;3.物证;4.视听资料;5.电子数据;6.证人证言;7.鉴定意见(原鉴定结论);8.勘验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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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健163 · 2020-01-27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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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ling · 2020-01-25 · 0

对方当事人陈述,对我方有利的,需要求法庭记录在庭审笔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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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殊类型证据

-办理公证的证据

 

逾期提交证据造成的成本支出,可由对方当事人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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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ystal · 2018-01-09 · 0
 
王剑峰:胜诉不是偶然:民诉证据实务经验与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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