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介绍

▎分享嘉宾是谁? ▎

刘燕 北京大学法学院 教授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法学院公司财务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中外法学》副主编,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法学会金融服务法研究会副会长。

▎本场沙龙学什么? 

引子:海富案引发的争议

流行的解读:可以与股东对赌, 不得与公司对赌

流行的挑战:合同自治、国际惯例

何谓“对赌”? 

三个术语:估值调整协议、Earnout、业绩补偿

PE投资中对赌措施的三种口径:出资调整、补偿+回购、各种相机调整措施

PE-公司对赌的操作与公司法资本管制

三种场景:估值过高、估值过低与退出

法律规制:资本维持原则、股份发行规制、股份转让规制

美国《风险投资示范合同》的处理方式

初始估值调整的操作方式:无现金补偿

退出时对PE回购权的限制:合法可用之资金

对法律限制的补救

特拉华州Thoughworks案(2010)的裁判思路

基本案情

何谓“合法可用之资金”?

如何确定公司是否有合法可用之资金?

对比:海富案 vs 逆转海富第一案

海富案再审判决的局限

海富案被逆转了吗?

美国法律实践的启示

对赌协议的关键不在法律效力,而在于可履行性

公司法资本管制并未消灭PE/VC 投资的创新空间

对赌协议的合同属性与公司法作为组织法的语境

 
刘燕:对赌协议遭遇公司法资本管制——美国实践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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