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除了员工和新的合伙人的股权后,为创始合伙人可分配股权:
1、67%-绝对控股(重大决策事项)、51%-相对控股,半数以上同意;34%-一票否决权,针对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
初创合伙人持股比例-最好67%,至少51%,有利于公司决策。
2、平均分配会势均力敌,增加公司沟通成本,会将公司拖入僵局,不利于公司的管理和决策;真功夫案例:50%-50%,股权之争。
3、人数过多,会给公司决策造成成本增加不太稳定的小股东之间会产生纠纷,如小股东发起的知情权纠纷,如股权变更,很难召集全部股东到场。建议放入持股平台。
4、一股独大-股东常以自我为中心;不利于企业发展壮大。
5、完全按资划分,对有资源、出力多的股东,时间长了,会觉得不平等;如不平等,可能会导致企业终结。
小结:找合伙人-预留股权-分配股权;分三步走。预留股权放在创始人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