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化的金融律师最好学习金融工程这门课。
掌握金融工程“技术规则”
必学:三张表的逻辑分析“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管理会计、税务知识。
信用管理、交易服务、争议解决服务是金融律师的三大核心技能之一
专业化的金融律师最好学习金融工程这门课。
掌握金融工程“技术规则”
必学:三张表的逻辑分析“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管理会计、税务知识。
信用管理、交易服务、争议解决服务是金融律师的三大核心技能之一
合规——有监管就有合规,存在于以下各个环节:
1. 新兴业务的设立。
2. 交易(风控)
- 针对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里面常法业务的一部分。
金融机构专业化的工作:投后管理
争议的合规管理和化解过程
倾向金融机构的争议纠纷解决:做仲裁。对金融机构不利,因为要公布判决书在网上。金融仲裁机构的仲裁。
金融
商法和经济法的区别。
一,传统金融业务里面科技创新成分
- 支付手段加入了互联网支付和电子支付
二,工作创新部分
金融工具(存款,票据等),创新发展为:房屋反向抵押(美国流行,与按揭抵押有联系和区别,本来房屋按揭贷款的金融工具存在的情况下,为了老龄人社会的改变,养老型金融工具)
信托产品?
全能服务=银行
多能服务=私人银行
三、律师在CDM业务中的具体工作内容
1、协助指导减排项目交易的实施方案和计划,这是在项目开启之初所要从事的项目内容(包括基础设施的方案、减排基础指标的方案)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有关减排项目有关的协议、法律文书,对项目的实施出具专业的法律意见书。还有之前所说的重要条的参考
3、就减排项目帮助委托书准备应向国内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各方呈交的各类有关文件。若外国投资方要获得公司股权,需要律师尽调
4、协助委托方完成各种报批手续
5、审查各种与减排项目有关的原始文件、证件,国内业主需要对国外投资方经营资质、文件审查
6、根据对减排项目的程序性条件和实质性条件审查,出具必需的法律意见书
7、根据委托方要求,协助其对作为CERS交易的相对方进行资信等方面的尽调(相对方、供方包括相对方的履约能力
8、就减排项目,协助委托书及其下属企业制作有关内部协调文件,如授权委托书等(中英文)
9、参与委托方与CERS境外拟受让方就CERS购买意向书、正式买卖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的谈判、磋商等,并提供相关修改建议(中英文)
10、根据委托方需要,就意向书和减排协议提供相关中英文翻译
11、对减排项目交易的履行(包括审定、核查、核证、交付及付款等)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律师是总协调人)
12、对减排项目交易履行中出现的争议等为委托书提供意见建议,代理诉讼、仲裁
13、对委托方减排项目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14、为委托方提供合作方的推介(包括介绍国外买家、推介项目资源及有经验和实力的技术开发机构等)
15、为委托方提供与CDM有关的其他律师服务
16、项目相关文件制作、翻译与相关机构交流、沟通
17、技术转让、项目融资合作模型的设计
18、关于ERPA合同签订及履行咨询及争议解决中调解、诉讼、仲裁的代理
(二)在现有框架下如何推进中国CDM进程
1、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1)、买方以中介和基金等为主,最终买家少
2)、低收益和低风险
3)、缺乏商务规范
4)、缺乏交易人才和市场环境
解决方法:1、规范化 2、继续进行交易方面的能力建设
一个CDM项目基本要10年,每年的碳排放额度为3000万——5000万,律师费为3%-5%每年
2、发达国家现有主要交易市场
1)《京都议定书》下现货与期货市场:欧盟气候交易所
2)《京都议定书》下拍卖市场:新加坡商品交易所
3)自愿承诺市场:芝加哥气候交易所
3、发达国家现有主要交易体系
巴西里约证券交易所CERS拍卖
印度、韩国等的设想
我国已形成雏形(北京),但整个交易活跃度、监管力度都有待加强
4、目前框架下建立碳交易系统的障碍
5、第一承诺期框架下如何推动
我国的金融律师卖方和买方都能代理
二、碳排放交易项目及法律实务
所有绿色项目中衡量的一个技术指标——减少碳排放量
碳排放项目:CDM项目
(一)国外机构投资中国CDM项目
沼气发电、风电、水电等是发达国家投资机构在我国开展CDM项目资金最集中的领域
二、发行绿色债券的五个步骤
(一)绿色债券的类型
1、募集资金做绿色用途的债券(一般绿色债券)
2、募集资金做绿色用途的收益债券——债券的收益来自于项目本身的收益;投资于项目本身收益进行结构化后收益权的债券
3、绿色项目债券——1、2可以先有项目再有债,也可以募集完后再进行绿色项目投资;3只能是一个项目设立一个债券产品
4、绿色证券化债券
该点注意债务追索权的区别:1、对发行人有标准 2、发行者的收益用于偿付债券 3、只对项目的资产和资产负债表有追索权 4、对打包成抵押物的贷款或资产有追索权(详细看PPT表格)
(二)发行绿色债券的五个步骤
1、确定合格的绿色项目和资产
募集资金用于绿色项目或资产,与公司是否绿色无关
可以使用现有资产或新的资本支出
贷款和实物资产都可以用(可以是债券产品,也可以是我们货币贷款市场的一般贷款)
发行组织机构内的资金部门和环保部门需要紧密合作(票据支持类的资管项目产品)
重新贴标的机会
2、安排独立审查
审查点:绿色资质;资金追踪和报告程序
气候债券标准委员会有一套给发行人的认证核实程序
指南:符合条件的绿色资产1、可再生能源和能源储存 2、绿色建筑和绿色基础设施 3、工业效率 4、清洁运输 5、清洁水和公用设施、风暴适应 6、废物管理和减少甲烷 7、农业、生物能,林业,事务供应链——绿色资产的识别很重要
(来源: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报送绿色信贷统计报表的通知(2013)》气候债券分类)
3、建立追踪和报告程序——可追踪、可追溯、可控制
绿色项目的排放标准是鼓励性的,超排放是违规
债券发行的法律文件包括债券发行的募资说明书、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要涵盖如下内容1、确保绿色资产 2、资金进入绿色项目后整个程序可控可追溯 3、必须及时披露和相关透明度
4、发行绿色债券:获取发行许可;取得债券结构;营销和定价
5、定期报告:发行者每年一次向投资者确认资金仍然被妥善分配给绿色项目
总结:1、确定哪些是绿色资产和项目 ——两个标准:国内银监会或国际气候债券标准方案的指导 2、安排独立审查 参见:climatebonds.net/china 3、建立追踪和报告制度 4、发行债券 5、定期报告
其中律师能做到的事:1、确定方案,绿色项目的识别 2、独立审查,并对审查结果出具法律意见 3、建立报告,对报告出具意见 4、对债券发行出具法律意见等
绿色金融
一、如何在中国发行绿色债权
——绿色债券及其法律实务
1、确定合格的绿色项目和资产
关键属性在于其募集资金用于绿色项目或者资产。这与该公司是否“绿色”无关(如公司主营是钢铁、煤炭等)——只关乎实物资产或项目(绿色市场的资质要求1、使用的材料绿色 2、生产消费过程不会产生废弃物 3、使用过程是共享的4、产品本身材料是可以回收的)
对于资产或项目是否符合绿色标准参加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指导或“国际气候债券标准方案”
2、安排独立审查
可信的独立审查和核查可以维护信誉,审核方还可以协助明确绿色资产
核查方可以是清洁能源机制(CDM)或排放权交易机制(ETS)的合格机构。国际发行者可使用气候债券倡议组织认证的核查方案确认他们的绿色资质
3、建立追踪和报告
资产或项目的总值必须等于或大于,债券总值。发行人需要对其追踪并且需要能够说明如何追踪,因此透明度至关重要
4、发行步骤:
从监管部门获得发行许可
通过与投资银行或投资顾问合作确定债券结构,获得信用评级
营销并对绿色债券定价
5、监管募集资金用途并作财务报告的年度报告:可以是有审计人员报告或公司授权人员签署的文件证明
只要资产符合标准,任何类型的债券都可以是绿色债券,没有专门的“绿色债券”这一名称,可以是市政债券、中小企业集合债等
我国绿色债券两个市场:1、银行间市场 2、公开的证券交易所市场
四、供应链基础关系(应收账款)的核查程序
——对合规律师而言就是一个尽调
(一)境内销售形成应收账款
第一种:贸易或一般制造业销售商品形成的应收账款
1、对应收账款进行发函确权,并取得绝大部分比例的无差异(1、应收账款发生的原因无差异 2、应收帐款余额无差异 3、回款期无差异)回函。回函应关注公章及签字人是否齐全,函证发出地址是否与发函地址一致等信息,对存疑的回函进一步通过电话、走访等进一步核实
2、一般情况下要核查每笔应收账款对应的销售合同、出库单、运输单(包括融资方出具的或融资方债务人出具的)、验收单、回款单以及相关审批记录
3、检查有无特殊的销售行为,如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委托代销、售后回购、以旧换新、分期收款销售、出口销售、售后租回等,对该类销售业务确认的应收账款要重点关注
4、了解发行人的盈利模式,查阅销售合同是否存在重大保留条款,结合主要合同条款判断应收账款确认
5、根据公司的报税情况与公司的收入及应收账款确认进行核对有无差异(非常重要的一点)
第二种:经销商模式下销售形成的应收账款的核查
1、且取得取得法法系法信发行人发行人的及经惊喜惊吓经销商经销商故管管理管理之制度制度(包括结算制度、核算制度、返点制度、退货制度等)及经销商网络的组织结构图
2、对应收账款进行发函确权,并取得绝大部分比例的无差异回函。回函应关注公章及签字人是否齐全,函证发出地址是否与发函地址一致等信息,对存疑的回函进一步通过电话、走访等进一步核实
3、根据内控完善程度确定经销商的核查范围。此外,新增经销商及销售额变动较大的经销商舞弊风险较高,也建议走访核查;当经销商比较分散或发行人与经销商相关的内控较差时,项目风险较大(一般消费品或普通消费品中常见如鞋子等),不建议将其纳入基础资产池
4、核查发行人的销售合同,向经销商的销售是否为卖断式,其货物的控制权是否转移,如为非买断式的代销模式,其应收账款的确认需要依赖代销商的销售情况,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不建议将其纳入基础资产池
5、核查每笔应收账款对应的销售合同、出库单、运输单、验收单、回款单以及相关审批记录
6、除关注公司与经销商的真实交易行为产生的凭证外,为避免经销商配合发行人虚增的舞弊行为,走访时,建议核查各经销商的库存情况以及产品最终实现销售的情况,注意经销商的备货与其销售量是否匹配(应核查经销商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税和仓储容量和月发票清单涵盖的销售额度是否一致,若不一致,即使是卖断式的还是不建议纳入基础资产池)
第三种: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的应收账款(一般是建造合同,1、大型专用设备2、建筑工程 3、基础设施铁路、民航机场4、船舶)
1、接结合发行人的业务模式特点,判断是否符合使用完工百分比法的要求以及发行人的内控是否支持使用完工百分比法进行收入核算。实操中受客观条件及管理水平的限制,工程类确认的完工程度可靠性较低
2、核查发行人的完工进度的确认依据,必须有第三方或客户的外部证据支持以及项目管控过程记录。核查结算进度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是否存在利用完工进度多确认应收账款的情况(完工了,但进度超出合理程度应注意)
3、核查每笔应收账款对应的工程合同、完工进度的确认依据、工程验收单、对方单位签字盖章的工程结算单,应收账款的确认以对方单位签字盖章的工程结算单为准(如果是提前完工的建造合同,对其物料的进库单仔细核查,如正常完工时用的钢铁和实际使用的钢铁差距很大)
4、对于应收账款大于该工程累计确认的收入时,应核查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大型建造合同,合理的工程工期的增加签证,应审查设计是否变过 ,以构成商事上的情势变更)
(二)境外销售形成的应收账款核查
1、结合物流运输记录、发货验收单据、出口单证与海关数据、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合同数据、外销出口报关单、主要产品最终销售的具体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取得上述验证依据
2、获取发行人申报期内各年度海关出口数据,与发行人的账面出口收入确认的应收账款金额进行对比,核查是否存在差异
3、通过各报告期增值税抵免金额、计入损益的退税金额及外销收入及应收账款的匹配关系核查应收账款的真实性
4、核查报告期内境外业务主要产品是否存在下游客户退换货等情形,以核查是否存在应收账款债务人行使抗辩权的风险
5、核查境外客户的背景、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有大额合同订单的签订依据、执行过程,如境外客户集中度较高,建议进行实地走访——特别关注
三、供应链基础关系(应收账款)法务审计——非内控的法务审计
(一)函证法:审计小组直接发函至与被审计企业相关的第三方关系人,就某一经济业务信息进行认定,从而获取和评价审计证据的过程,是发现或防止被审计企业及其相关人员在销售业务中发生差错甚至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有效手段
(二)账龄分析法:依据销售合同、协议或法律法规的规定,确认被审计企业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分析复核应收账款账龄计算是否正确,以此确定应收账款
(三)核对法:将被审计企业的“应收账款”账户的相关的部分或全部记录资料(包括总帐、明细账、会计报表等资料)进行核对,以检查各项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准确性
(四)分组分析法:按一定标准将属于同一类型的应收账款款项进行归类分析的方法(如1、同一控制人下的不同公司、2、关联交易和非关联交易的,后者只要初步核查和应收账款账户相对应的基础资料,前者需核查关联交易的真实性、合规性、合理性)
(五)分析性复核:由分析和复核两种方法相结合的现代审计方法,它通过对被审计企业重要的财务比率或趋势进行分析复核进而发现不合理因素(是管理会计学的一个内容,主要为前四种)
二、供应链基础关系(应收账款)的风险点
(一)、虚构应收账款
1、利用与未批漏关联方间的资金循环虚构交易或以明显高于其他客户的价格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2、通过虚开发票虚增应收账款
3、为了虚构销售收入,将商品从某一地点移送至另一地点,凭出库单和运输单为依据确认应收账款(即货物的实质货权没有发生变更)
4、在采用代理商的销售模式时,在代理商仅向购销双方提供帮助接洽、磋商等中介代理服务的情况下,按照相关购销交易的总额非净额确认应收账款
5、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劳务收入时,故意低估预计总成本或多计实际发生的成本,通过高估完工百分比的方式实现当期确认应收账款(工程类或类工程类项目会发生)
(二)虚增应收账款
1、借款人虚报应收账款余额,超过合同或实际债务人应付金额
2、货物折扣销售,且出库价与返还折扣双条线记账
3、交易真实存在,但该业务下形成的应收账款债务人已清偿完毕(唐小僧机构案)
(三)按照会计准许不能被认定为应收账款
通过隐瞒售后回购或售后回租协议,而将以售后回购或售后回租方式发出的商品作为销售商品确认应收账款,或是未来的应收账款(或有负债的情况,按法律相关的会计信息所相关的或所披露的、按一般会计知识就能审查的,非诉律师应审查披露)
(四)债务人履约意愿或履约能力存在瑕疵
主要指债务人行使抗辩权或抵销权,原始权益人明知其对应收账款的债务人富有同种债务或必将富有同种债务,仍将应收账款纳入基础资产池,应收账款债务人对原始权益人拥有的法定抵销权应优于应收账款受让人得到法律保护(不应列入基础的资产池里)
债务人历史违约记录多及应收账款账龄偏长
(五)应收账款转让和质押相关的法律风险
1、原始权益人对纳入基础资产池的应收账款进行多次转让或多次质押
2、原始权益人放弃或以赠与方式间接放弃应收账款(形成权)
3、债务人向原始权益人付款后,原始权益人挪用款项
租赁保理的资金方基于“租赁公司”的应收租金而为其提供的保理融资业务,类似于为保理商提供的“再保理。适用范围和综合项同常见保理。
2、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实践中最常见的模式)
登记机构:央行质押登记系统
应收账款权利人将其因交易而产生的应收账款质押与资金方申请的融资。
适用行业:包括但不限于:电信、租赁、医疗、航空、铁路交通、电子设备制造等(同保理)。现金流要有保证
综合项:参与方:融资方 融资方债务人 资金方
融资用途:不限
担保方式:质押
(二)、预付类产品
1、先票(款)后货:类似于国际贸易内的信用证。
“先票款后货存货质押融资”该产品操作中前一半属于预付款融资范围,后一半属于动产质押融资。货物不必须一致但必须是双方能交易或合同里约定的产品类别一致,且产品价值必须保留融资质押担保价值
适用行业:钢铁、石化、汽车、机械设备等行业;或其他核心企业(卖方)比较强势,要求经销商采用预付款形式支付采购款的行业童年(卖方强势,卖方市场)
综合项:参与方:融资方(经销商),制造商(核心企业),仓储物流公司,资金方
融资用途:预付货款;或在货物储藏、运输过程中的资金融通等
担保方式:先信用,后质押
2、保兑仓(和跨境的大宗商品相关)以”三方“为例
在核心企业(销售方)承担保兑责任前提下,实现了采购方的杠杆采购和销售方批量销售
适用行业:钢铁、石化、汽车、机械设备等行业;或其他核心企业(卖方)比较强势(类似于卖方信贷),要求经销商采用预付款形式支付采购款的行业(类似先票款后货
参与方:1、三方保兑仓模式:(1)融资方(经销商)、制造商(核心企业)、资金方 (2)融资方(经销商),仓储物流公司,资金方
2、四方保兑仓模式(多用这种模式):融资方(经销商,制造商(核心企业),仓储物流公司,资金方
融资用途:预付货款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三)存货类产品:
1、仓单质押融资
指融资方以自有或第三方的权利凭证办理抵/质押,申请的融资,属于权利质押融资
A标准仓单质押融资:
可实现:1、仓单项下货物无需发生转移,不影响融资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提供了一种新的融资担保形式,盘活资产,拓宽了融资方的筹资渠道且融资成功
释义:1、企业以标准仓单作为植物申请融资 2、用于满足交割标准仓单的融资
适用行业:标准仓单质押融资:仅涵盖大豆、铜、铝等少数品种产品(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或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的大宗商品品类)
综合项:参与方:融资方,期货公司,(期货交易所),资金方
融资用途:不限;或专用于”交割标准仓单“
担保方式:质押/不确定
B普通仓单质押融资:架构中没有期货交易所
释义:以普通仓单(”非标准仓单“)作为质物申请融资
适用行业:资金方认可的仓单下的货品(要求货品权属清晰,不易变性损坏,货值稳定且存在活跃交易市场)均可质押融资。对开具仓单的仓储物流企业要求较高
综合项:参与方:融资方,仓储物流公司,资金方
融资用途:不限;担保方式:质押
2、存货质押融资:融资方以自有或第三方的动产办理抵/质押,申请的融资
A存货静态质押融资
登记机构:当地工商管理局或中征动产融资统一平台等
释义:放款后不能变动质押,直至贷款清偿、质押解除,质物方能重新流通、使用的存货质押融资
适用行业:汽车、造纸、能源、有色金属、橡胶、农产品等
综合项:参与方:融资方,仓储物流公司,资金方。融资用途:不限。担保方式:质押
B存货动态质押融资(分批次放货)
释义:对押品设定最低限额,融资方可“以货易货”的存货质押融资,也称“总量控制”模式
行业:汽车、造纸、能源、有色金属,橡胶,农产品等(一般消费品或工业品不能成为质押品)
综合项:参与方:融资方,仓储物流公司,资金方。融资用途:不限;担保方式:质押
(四)、其他产品:订单融资(现代农业里会用到,特别是在农业龙头企业+农户,或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农户,或农业合作社+农户这样的模式下)普惠金融下广泛使用
1、国内订单融资
框架图:
释义:销售方基于和资信良好的采购方的贸易订单,向资金方申请的指导用途(备货及相关)融资
行业:政府招投标领域、医疗、工程机械
参与方:融资方(销售方)、采购方、资金方。融资用途:用于销售方在订单项下备货、生产、装运等活动。担保方式:不确定【质押为主(订单、权利)、保证、抵押】
融资背景:销售方已接到合格订单,但备货资金紧张
产品功能/解决的问题:1、有助于销售方备货,提高其接受订单的能力 2、减少销售方自由资金的占用,有利于其提高自己周转,扩大盈利空间
供应链基础关系(应收账款)的核查程序
1. 境内销售形成应收账款
贸易或一般制造业销售商品形成的应收账龄
经销商模式下销售形成的应收账款
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的应收账款(建造合同)
A综合发行人的业务模式特点,判断是否符合使用完工百分比的要求以及发行人的内控是否支持使用完工百分比法进行收入核算。实操中受客观条件及管理水平的限制,工程类确认的完工程度可靠性较低。
B核查发行人的完工进度的确认依据,必须有第三方或客户的外部正即支持以及项目管控过程记录。核查结算进度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是否存在利用完工进度多确认应收账款的情形。
C核查每笔应收账款对应的工程合同,完工进度的确认一句,工程验收单、对方单位签字盖章的工程结算单,应收账款的确认以对方单位签字盖章的工程结算但为准。
D对于应收账款大于合同约定及签字确认的收入时(可能存在情势变更增加工程量的情况),应重点核查应收账款的真实性。
2. 境外销售形成应收账款核查
应特别注意以上第5点,70%以上存在客户和境内BVI等关联公司的交易。
基本方法:函证法、账龄分析法、核对法、分组分析法、分析性复核法
(1)原始权益人对纳入基础资产池的应收账款进行多次转让或多次质押;
(2)原始权益人放弃或以赠与方式间接放弃应收账款;
(3)债务人向原始权益人付款后,原始权益人挪用款项。
供应链金融
一、常见供应链金融产品架构
(一)应收类产品
1、保理:资金方(银行或商业保理公司)与融资方签署保理合同,融资方将其在国内采用赊销方式完成商品销售或提供服务所形成的应收账款转让给资金方,并由资金方为其提供融资、应收账款管理、账款催收和坏账担保等综合性金融服务
A有追索权的明保理
有追索权是指:无论应收账款因和原因不能收回,保理商都有权向融资方索回已付融资款项;”明保理“是指,应付账款的转让通知卖方并经其确认
适用行业:包括但不限于 :电信、租赁、医疗、航空、铁路交通、电子设备制造等
综合项:参与方:融资方、融资方债务人、资金方
融资用途:不限
担保方式:信用
融资背景:1、融资方与其下游的交易、结算关系稳定、但下游企业相对强势,导致融资方回款周期长,自己周转压力大(下游企业强势,是买方市场的产品或服务) 2、融资方需优化财报,不是应收账款的原因
产品功能/解决的问题:1、将未到期的应收账款立即转化为销售收入,增加资产流动,改善财务报表 2、对采购方提供更有竞争力的远期付款条件,有利于拓展市场、增加销售3、采购方的信用风险转由受让应收账款的资金方承担 4、资信调查、帐务管理和账款追收等由受让应收账款的资金方承担,保障回款 5、资信调查、帐务管理和账款追收等由受让应收账款的资金方负责,节约管理成本。
(国内国际的保理市场和信用管理无缝对接,信用市场将保理作为工具)
B租赁保理
四、科技ABS:结构化未来的技术收益
1、知产证券化:是资产证券化的一种,与传统的资产证券化相比,最大的区别在于基础资本为基于无形知识产权所产生为了可预测的、稳定的、特定的现金流的相关财产性权利。简单说,知产证券化就是以知产的未来预期收益为支撑,发行可以在市场上流通的证券进行融资
2、交易模式
(1)融资租赁模式(又叫文科模式,一个著名的模式)虚线:现金流走向 实线:法律关系走向 可复制性比供应链模式差
交易结构:文科一期ABS结构后,本质是非常典型的融资租赁ABN产品的交易结构,而它的特殊在于文科租赁打包转让融资租赁资产中有6笔资产的融资标的物为知识产权:版权、专利权、商标权,这6笔资产的融资租赁模式均为售后回租模式(1、不是单个权利的ABS,而是一个权利包作为基础资产的ABS 2、模式是售后回租,知产转让给文科租赁公司,再让知产租赁费(本案)实际应该是知产许可费进行回租)
现金流:底层的承租人将自己享有的版权、专利权或商标权转让给融资租赁公司,再由融资租赁公司回租给承租人,形成稳定的、特定的现金流
(2)知产证券化的交易模式即供应链保理融资模式(典型案例:聚量保理模式)虚线:现金流走向 实线:法律法律关系走向 核心债务人:奇异世纪
供应商(债务人)向奇艺世纪(核心债务人)提供境内货物买卖/服务贸易或知产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电影、电视剧和综艺节目的版权服务)等,对奇艺世纪享有应收账款债权。该交易结构中,前5大债权人(共12个债权人)均为影视制作行业,债权金额占比合计达72.88%
爱奇艺是首单套用反向保理的供应链模式的知产ABS产品(知产中的版权领域有版权的集体管理制度;专利有专利联盟或专利池的制度。著作权的集体管理人或专利池的管理人都具有运用该模式进行知产证券化的资质和基础),从可复制性上而言,只要找到上游存在大量长期应付的版权许可费、专利许可费或商标许可费的核心企业(爱奇艺),再提供适当的增信,就可通过供应链模式将该等基于知产许可使用的应收账款作为基础资产发行ABS产品。比融资租赁模式的知产ABS在法律上可实操上都具有可操作性和可复制性
如果一家核心企业拥有大量高价值且有市场需求的IP、专利等知产,博功能通过对外许可使用该等知产享有大量应收款,企业可直接作为原始权利人发行供应链ABS。很多上市的影视制作公司都有或在进行供应链保理融资模式:一个权利进行两个质押,即知产本身进行质押和知产产生的应收账款再进行质押,产生了多重的融资渠道
(3)双SPV模式:在专项计划/信托计划与底层知产的收益权架设一层作为基础资产的信托受益权
该交易中,信托的架设有两种模式:1、知产所有人即融资方通过管理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找一笔过桥资金设立单一资金信托向知产人(融资方/借款人)发放信托贷款,并享有相应的信托受益权。同时知产人以知产未来产生的收益作为第一还款来源,并将其享有的知产质押费信托提供权利质押担保。最终原始权益人将享有的信托受益权作为基础资产发行ABS。
原始权益人运用过桥资金向知产人发放一笔关联方借款,借款债权形成后将其设立i一个财产权信托,将借款债权转让给信托公司,并享有信托受益权。同时,知产人作为借款人以知产未来产生的收益作为第一还款来源,并将其享有的知产质押给信托提供权利质押担保
2、一般引导类(政府补贴40%)
(1)种类
企业责任险:
科技型企业产品责任保险: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使用、消费该产品的人或其他任何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科技型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由于研发成果存在设计缺陷造成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有形的财产损失
科技型企业雇主责任保险:雇员遭受意外或患与工作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须承担的医疗费用及经济赔偿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由于突发意外事故或安全生产事故导致环境污染,并造成承包区域内第三者的人身伤亡、直接财产损失
企业财产险
科技型企业财产保险(一切险):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单所载保险标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
科技型企业财产险(综合险):火灾、爆炸;雷电、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水箱、水管爆裂
科技型企业关键研发设备保险:生产和研发科技产品的机器设备因操作错误或人为过失等原因造成的损失(比如医药研发企业,没有生产设备)
科技型企业营业中断保险:关键研发设备损毁、灭失或丧失使用功能意见存储于其中的科研资料丢失导致研发项目的研发工作中断
企业人身险
科技型企业关键人员无法从业保险:导致无法继续从业,对被保险人因此支付的招募继任人员费用、对继任人员进行培训的费用、因继任者无法及时到任产生的额外费用,及其他与此有关的临时增加费用(从事研发管理的、研发资料管理的人员是否算?)
科技型企业员工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指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企业信用险
科技型企业产品质量保证保险
科技型企业关键雇员忠诚保险:关键雇员在从事或担任保险单中载明的岗位iehuo职务时,单独或与他人共谋采取下列欺骗或不诚实行为直接造成被保险人的重大损失(1、理赔不需要冗长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