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权利要件事实原告举证;权利障碍事实、权利消灭事实由被告举证;
例外:1、法律规定的;2、法官确定
原则:权利要件事实原告举证;权利障碍事实、权利消灭事实由被告举证;
例外:1、法律规定的;2、法官确定
相对抗辩式庭审;证人证言经得起质问、推敲的
熟练掌握证据固定技巧并辅导当事人;
证据原则上当事人收集,而不是法官;
案件事实梳理书面文字,并给当事人核实
案件事实时间轴
严谨负责;团队讨论,交叉审查
同一个国资委下属的国企产生民事纠纷法院不受理;提交基本的形式证据
严格遵守举证期限;
1、逻辑性与体系性逻辑是时间性的,体系是空间性的
观察、梳理、分析、判断、行动
没有正式买卖合同,需要结合交货单、发票等辅助证据证明;
体系性:主体,法律关系成立并生效,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2、基本逻辑架构,在此基础上实现体系化
3、有效的落实到证据清单上
强化言辞证据;大幅增加律师责任,也会增加当事人对律师的依赖性
《证据规定》第69条规定申请证人出庭的申请书及形式
举证质证围绕证明责任而定;
生活方式变化;
法律修订;
变更诉讼请求:贯彻落实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证据理论与实务提升;
基本逻辑架构
1、民诉法第六章、司法解释第四部分,新证据规定;没有审结的新案件不能适用新规定;再审案件不能适用新规定
举证责任:
1、一般原则:谁主张谁举证
权利要件事实由原告负证明责任
权利障碍事实、消灭事实由被告负证明责任
2、例外:
2.1、由法律预先分配(证明责任倒置)
2.2、法官确定举证责任
一切围绕法律关系
一切围绕案件事实
一切围绕诉讼请求
一切围绕争议焦点
举证期限的变化:
新规第51条
收到传票或举证通知书时起算
例外
举证期限届满当事人提供反驳的证据
或对已提供的证据来源等瑕疵进行补正的 时间不限
立案形式要件
民诉法119条
立案规定的4、5、6、10条
主体资格、案由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明确具体、初步证据、事实理由简要清楚
民诉司法解释409条
证据的提交(举证期限届满之前提交即可、不留当事人的电话)
一、四大基础性问题
出台的内在动因:
1.社会生活变化
2.司法制度完善的必然要求
3.解决操作问题
二、逻辑架构问题
大逻辑:
小逻辑:
三时效:2020.5.1实行
再审不适用 重审适用
如何争取实现一次性立案成功:5个要素
1、立案服务中心明确立案要求
2、委托手续是否完备
3、主管和管辖的确定
4、是否符合立案的要求(形式要件)
5、据法力争
五、举证和质证的四个变动内容
1、高度盖然性并非证据采纳唯一尺度
一、新证据规定的四大基础问题
1、新证据规定出台的内在动因
社会生活的变化
证据理论和实务的提升
2、新证据规定的基本逻辑架构
3、新证据规定“新”的着眼点
11+41+48
4、新证据规定的适用时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