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经过复议案件的诉讼问题
经复议,维持,双被告,地域管辖法院可选,级别管辖以作出原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级别。复议不受理的,可对不受理的行为起诉,不是复议前置的也可以对原行政行为,如果同时起诉且均受理的,应对复议不受理的案件驳回。
4.民行交叉案件的诉讼问题
主要是被征收房屋的权属问题。如共有人房屋仅对部分人作出补偿决定,其他人提起了补偿决定之诉,又提起民事确权诉讼,继承房屋仅对一个子女作出补偿决定,其他子女对补偿决定提起诉讼,也提起遗产继承诉讼,还有可能在民事案件中一个子女将继承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其他子女又对房产登记行为提起诉讼。
行民交叉案件,当事人可要求一并审理,需在开庭前提出,分别立案,分别判决,一案上诉的,需一并将卷宗移交上级法院,另一案有错误的要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行政诉讼法》第61条,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民事争议的,可一并审理。
行政诉讼中,法院认为行政案件的审理需以民事诉讼的裁判为依据的,可裁定中止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