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及范围

(一)定义

1、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是指为人类生活、生产提供物质技术基础的各类建筑物和工程设施的统称。建设工程是人类有组织、有目的、大规模的经济活动。(包含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和机电工程以及“四类”规格)

2、建设工程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来源于“百度百科”)

4、建设工程开发流程

勘察:对项目所在地理环境及岩土条件进行分析,供设计参考

设计:概念设计、初始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审图公司审图)(区别施工单位的深化设计)

施工:土石方施工单位的平常施工,达到“三通一平”;按照设计图对主体工程及其他分项工程施工(景观、道路、消防、安装、外墙装饰等),竣工验收后制作竣工图,用于造价结算之用。

(二)范围

1、《民事案由规定》第100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包括:(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5)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6)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7)装饰装修合同纠纷;(8)铁路修建合同纠纷;(9)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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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为建筑工程上位概念,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土木工程、机电工程是那种。

2.《民法典》788条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建设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下的一个分支。

3.《民诉法司法解释》第28条专属管辖规定中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包括《民事案由规定》中后6种。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涉及实体法

(1)四部法律:《建筑法》2、26、28、29条;《民法典》、《招标投标法》3、46条;《城乡规划法》40、51条。

(2)四部行政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验设计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两部规章:《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

(4)《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

5.三大诉讼(主体多、法律关系复杂、内容专业)

(1)工程价款、质量和工期

(2)工程价款是施工人权利主张,报随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优先受偿权

(3)发包人对施工人仅有两把利剑:质量和工期。(质量不合格,付款条件不成就;质量不合格,从价款中抵扣)

6.6大争议

(1)效力判定:过半无效

(2)责任主体(发包人、承包人、分包人、实际施工人)

(3)工程价款结算(质量+工期+优先受偿权)

(4)合同解除与终止

(5)实际施工人(解释一26条;解释二24条。保护农民工利益,三角债)——《农民工支付条例》

(6)三大司法鉴定(质量、价款、工期、安全)以鉴代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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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定义及范围

1.定义

(1)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是指为人类生活、生产提供物质技术基础的各类建筑物和工程设施的统称。建设工程是人类有组织有目的、大规模的经济活动。【区别于“建筑工程”;其包含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和机电工程三类以及“四类”规格】
(2)建设工程合同
《合同法》第十六章第二百六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三级案由】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来源于“百度百科”】

建设工程开发流程:勘察、设计、施工

2.《民事案由规定》【2008年】
《民事案由规定》第100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包括,(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5)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6)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7)装饰装修合同纠纷;(8)铁路修建合同纠纷;(9)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7类】
2.2《民诉法司法解释》【2015年】
第二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推荐阅读】1.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管辖权的认定》;2.2017年第5版《人民法院报》关于“民诉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范围”

【调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涉及的实体法】
四部法 :1.《建筑法》;2.《合同法》;3.《招标投标法》;4.《城乡规划法》 
四部法规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4.《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两部规章 :1.《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2《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
两个司释: 1.《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28条】;2.《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26条】

3.三大诉讼: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有的争议仅限于“工程价款、质量和工期”

(2)工程价款是施工人对发包人最大的权利主张。伴随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优先受偿权。

(3)发包人对施工人的抗辩只有两把利剑:质量+工期

1.效力判定
任何一份商事合同效力判定不管是否成为诉讼当事人争议焦点,必然成为司法裁判机关关注和审查判定的首要问题
2.责任主体 
主要集中在发包人、承包人、分包人、实际 
施工人四类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法律关系 
统理及责任判定是司法争议核心之二

3.工程款结算 
价款结算争议绝大部分伴随“质量+工期”争
议这是争议核心之三。【其中囊括“工程 
价款优先受偿权”争议也是重中之重) 

 4.合同解除与终止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矛盾由于市场原因尤为突出,中途解除和终止纠纷系核心争议之四。

5.实际施工人 最高院建工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建工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系司法裁判文书引用的最高频法条关于如何正确理解用已经争议了整整15年,还会继续争议下去核心争议之五亮无争议

6.三大司法鉴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司法机关借助于专业鉴定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报告作为裁判依据系建工案件的最大亮点,也是痛点,长期引以诟病“以鉴代审*现象屡见不鲜,当事人如何应对三大司法鉴定也是案件核心争议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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