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救济之民事救济
法律救济之刑事救济---《刑法》219条
法律救济之民事救济
法律救济之刑事救济---《刑法》219条
商业秘密管理制度
1、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管理中构架商业秘密的系统保护
2、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保密制度,编制保密手册
3、划定商业秘密范围
4、划定商业秘密级别(绝密 机密 秘密)
5、确定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
6、建立秘密资料标签、存档管理及复制、查看、外借制度
企业商业密码保护现状
1、没有系统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2、不清楚商业秘密的具体界定方法
3、缺乏证据意识,涉诉时举证不能导致败诉
4、保密规定、协议不具有操作性
内部泄密的情形
1、企业职工将窃取的企业秘密出卖给其他企业,或作为个人技术入股
2、企业职工利用窃取的技术图纸、客户名单、营销策略等招兵买马,自立门户,进行竞争
3、关于技术著述、管理成果的公开发表和演讲
4、在没有适当保护措施的情况下,企业职工将产品或工艺的信息提供给供应商或客户
5、在广告或商家展览中泄露企业商业秘密
6、借贷外来人员采访、参观、考察、实习时,无意间被窥探企业商业秘密
外部泄密的情形:收买内部人
商业秘密的范围
本规定所称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1、技术信息
2、经营信息
3、工艺程序
4、研究开发文件
5、第三方商业秘密
6、客户名单
7、产品
保密性及其认定
1、对于涉及秘密信息采用密码或者代码等
2、签订保密协议
3、对于涉密的机器、厂房、车间等场所限制来访或者提车保密要求
4、确保信息秘密的其他合理措施
发条链接:《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