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介绍
税2019年8号关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创业投资基金是可以选择按基金产品分别核算纳税申报的,按基金产品核算的结果可以适用20%税率或者适用5%--35%的经营所得项目。新政突破了以税负增减为目标的存量博弈困局,从根源上厘清了创投基金税收要求,有助于激发股权投资热情,提升我国长期资本形成能力。

 

那么,创业投资基金的范围有哪些?适用于哪些背景?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和按年度所得整体核算的主要差别是什么?法人合伙人能否选择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智拾网联合资深律师柴文祺倾情打造税务专题系列课程,帮你彻底搞懂创投基金涉税政策!
 

导师介绍

 

柴文祺

君澜律师事务所 资深律师
柴律师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在加盟君澜律师事务所之前,柴律师曾在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有近十年的工作经验;服务过的企业涵盖各个行业。
 
柴律师主导参与多项跨国公司兼并收购项目,为跨国公司在法律合规和税务优化层面提供全方位的支持;柴律师还为多家企业提供纳税风险评估支持、非贸付汇方案设计以及税务机关反避税调查的应对。此外,柴律师也为企业客户与个人客户进行境外投资架构搭建、税收身份识别与合规建议提供专业的协助,同时为多家私人银行和保险机构提供财富管理与税法合规的培训。同时柴律师也是律商联讯税法专栏签约作者。 
 
代表性业绩有:
 
为数家知名电商平台红筹架构搭建提供法律与税务的合规建议与优化方案,协助论证架构中实体及每一项交易的合理性,并同时从增值税和所得税的角度为客户设计最优的税收筹划方案;为国内知名手游设计企业红筹回归境内的方案,并提供税法建议;为该集团中多家实体进行税务健康检查,并为集团整体提供关联交易安排建议;协助多家国际知名跨国企业应对主管税局的纳税风险评估与税务稽查,协助企业准备稽查应对解释,并陪同参与与主管税局的沟通交流,有效控制涉税风险;协助多家国内初创企业设计股权架构与投融资方案,并拟定最优的股权退出方案;协助数家国内知名民营企业进行上市前重组方案设计并提供税务优化方案;为多位境内高净值自然人制定多重资产配置方案,同时提供财富传承模式与方案设计。

课程大纲

一、创投基金主体投资架构
  • 基金处理模式的选择有限合伙人(个人)的税务处理模式

  • 合伙人税务的扣缴义务人

  • 过往税负的追究问题及实践

二、创投基金税政适用背景
  • 合伙人的法律性质

  • 创投基金收入本质

三、创投基金税政解读-单一投资基金模式
  • 针对项目标的的股权转让处理

  • 针对项目标的的股息红利分配处理

  • 所得税代扣代缴处理

四、创投基金税政解读-年度整体核算模式
  • 经营所得的处理

  • 消极被动所得处理

  • 优惠政策叠加享受

五、创投基金税政适用、财税历史演变索引
  • 税政适用主体的备案要求

  • 税政适用主体模式如何选择

  • 财税历史演变索引

适宜人群

  • 日常工作与税务紧密相关的税务师群体
  • 创投企业的公司法务及公司高管
  • 日常工作涉及税务金融等专业领域的青年律师

课程详情

课程价格: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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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形式:录播视频+音频
课程时效:一年(365天)

购买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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