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现已正式施行。
施工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形,能以什么对策防范无效?
黑白合同以及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判断标准,有什么样的变化?
开、竣工日期的认定以及处理工期顺延,有哪些裁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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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律师,要如何将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的变化和疑难问题梳理清楚,掌握应对各类疑难的对策?
智拾网诚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主任、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法律顾问、《完善建筑工程发包模式课题组》组长朱树英主任深度解读民法典下最高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新司法解释(一)的框架内容以及在执行中应注意十个疑难法律问题,助律师轻松学透施工合同司法解释!
课程现已正式上架,随课附赠新施工合同司法解释原文PDF、精美课件与10000+字的《建工领域13大前沿实务疑难解读》!
课程亮点
本套课程为民法典司法解释系列课中的关键内容,在讲解过程中,朱树英主任对新司法解释一的主要内容作出深度阐释,解析主要修订变化以及实质性修订并对施工合同无效的14种情形及其防范无效的对策等共计十个疑难法律问题逐个击破。理论研习上难以理解的复杂关节,实践应用中不可忽视的重点要点,都得到了朱树英主任的耐心解答!
一、最高院施工合同新司法解释(一)主要内容
(一)新司法解释一的主要内容划分
(二)主要修订变化以及实质性修订解析
二、在执行中应注意的十个疑难法律问题
(一)施工合同无效的14种情形及其防范无效的对策
(二)黑白合同以及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判断标准变化
(三)工程范围变化将导致合同无效及工程范围界定的操作实务
(四)开、竣工日期的认定以及处理工期顺延的裁判原则
(五)工程价款计价标准及工程量确定的相关问题
(六)固定价合同结算的难点及其化解对策
(七)诉讼时效对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实践意义以及与保证金返还的相互关系
(八)强化对诉前造价咨询和司法鉴定的管控
(九)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全面规制
(十)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途径以及代位权诉讼
授课讲师
朱树英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主任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法律顾问
《完善建筑工程发包模式课题组》组长
朱树英,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常务理事兼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法律顾问、部科技委建筑产业转型升级专业委员会委员,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副院长。
朱树英律师曾在大型建筑施工企业工作过28年。自1992年担任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主任,至今承办过近千件有关建筑、房地产领域的非诉讼和诉讼案件,其中多为行业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在建设工程领域,朱树英解决疑难复杂法律问题的能力首屈一指,他在非诉讼领域首创的全过程和阶段过程服务模式,为拓展中国律师在建筑房地产领域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作出了显著贡献。
课程详情
课程形式:录播视频
课程时效:一年(365天)
关于退款:本课程为虚拟商品,不支持退款,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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