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必学的刑法第一课:刑法学泰斗级名师刘宪权教的刑法课——总论篇
  1. 刑事责任和因果关系,不能等同,有因果关系,不一定负刑事责任,由于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负刑事责任一定有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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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作为,是实施法律禁止的行为;
  2. 不作为,是实施法律不禁止的行为。
  3. 遗弃罪是纯正不作为犯罪。应养而不养问题。不作为应是特别义务的人的行为
  4. 法律上规定的扶养义务,包括生命权的救助义务。
  5. 自杀不构成犯罪,引诱教唆他人自杀也不构成犯罪。帮助要实际情况分析。
  6. 不作为应是应为能为而不为
  7. 创造风险应当为其避险的义务。
  8. 故意过失是根据结果来定的,放任结果发生就是故意。
  9. 内幕交易,核心是交易,知悉信息而不交易,不论为内幕交易罪。
  10. 权利和义务的区别是权利可以放弃,但义务不行。
  11. 不要把不作为和人的主观划等号。不作为是行为的一种表现,主观是一种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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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刑法的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平等适用、罪刑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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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犯罪客体,是刑法所要保护的法益;行为,结果,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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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97年刑法后有一个决定,十个修正案。司法解释至解释发布颁布之日起实行,适用于法律的适用阶段。
  2. 从旧兼从新原则。
  3. 修正案体现体系问题,保证法条不会大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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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犯罪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2. 大陆和台湾;内地和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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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罪刑法定原则的根本精神,是有利于被告人的精神
  2. 佘祥林案件,被告人和被害人同时搞错了,史无前例。赵作海案件也是。
  3. 排除教条主义,持有运输伪造的空白信用卡构成犯罪,伪造肯定应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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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刑法三大基本原则具有划时代的作用;

罪刑法定原则;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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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犯罪停止形态中疑难问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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