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强制执行股权规定》”)将实际执行的程序予以细化:一种是被执行人自行变价。其前提是:(1)申请执行人及其他已知执行债权人同意或者变价款充足;(2)法院同意;(3)能够控制变价款;(4)在3个月内完成。另一种是通过网络司法拍卖股权。在确定起拍价时,根据当事人书面申请,法院可以委托审计机构对股权所在公司进行审计。
各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拍卖案件,均须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发布拍卖公告,公示评估、拍卖相关信息和结果。
网拍2次,1.7折,2.8折
线下3次,1.原价,2.8折,3.8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