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刑民交叉案件是自古以来的一种法律现象
(一)传统型刑民交叉案件
(二)现代型刑民交叉案件
二、新近刑民交叉类司法文件重点关注的问题
(一)涉及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区分与衔接问题
一要准确把握刑民交叉案件的刑事属性
二要准确把握刑民交叉案件的民事属性
三要正确区分刑民交叉案件的两种类型
四要准确把握刑民交叉案件的不同处理规则
(二)解决人民法院与其他办案机关办理刑民交叉案件中的配合与制约问题
(三)解决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的分担与衔接问题
三、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提供的裁判规则和办案原则
1. 公安、检察机关规定的办理刑民交叉案件的立案规则
2.处理刑民交叉案件中民事合同尽量有效规则
3.侦查程序、审查起诉程序与审判程序对刑民交叉案件的性质认识如果发生分歧,应当沟通协调规则
4.人民法院正在审理、审理终结和仲裁结果已经作出的非同一事实的刑民交叉案件,公安机关还可以立案侦查规则
5.人民法院审理经济纠纷案件发现犯罪嫌疑应当移送规则
6.民事诉讼证据必须经刑事诉讼审查核实方可适用规则,刑事诉讼认定的事实民事诉讼可以直接使用规则。
7.涉案财物不得重复查封规则
8.任何人不得因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利规则
9. 不同事实的刑民交叉案件分开审理规则
10. 公检法机关办理刑民交叉案件,须坚持刑事优先规则
11.行为人不足于同时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的情形下,首先承担民事责任规则
12.涉众型刑民交叉案件集中处理规则
13.有关单位和其他民事主体因刑民交叉案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