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骏律师不愧是常年从事劳动人事方面的大咖,讲课细致入微,为加强理解而举的例子又真实易懂。虽然不是HR,但作为一个劳动者,学到了很多,想起之前我还是实习生的时候在上班途中差点出车祸,如果真的出了也不成立...
何骏律师不愧是常年从事劳动人事方面的大咖,讲课细致入微,为加强理解而举的例子又真实易懂。虽然不是HR,但作为一个劳动者,学到了很多,想起之前我还是实习生的时候在上班途中差点出车祸,如果真的出了也不成立工伤,听完课后有点后怕。
这里提个小点,不知道是错别字还是我理解过多。在PPT工伤前提中有个“举证导致”,在听完老师的讲解后,说的是一般情况谁主张谁举证,但在工伤中是要倒过来的,由公司证明不是工伤,那“举证导致”应该是“举证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