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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使用权保留非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打破秘密担保,实现担保物权,实现担保的统一公示制度。

2.担保权益清偿顺序规则《民法典》414条。

3.解除流质押 /抵押——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人自行处理财产非绝对性走司法拍卖程序。

4。《民法典》406 抵押财产转让(留有转让限制—当事人约定—违背则承担责任)

5.格式条款—强(496 扩大格式条款使用方说明义务的范围、没有尽到提示义务的法律后果)—减弱(497)

6.、无权处分只是处分行为无效并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

7.代位权客体的扩充535  、增加保存行为536(防止超出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

8。545债权可转让—禁止转让不得对抗第三人(无论第三人是否善意),但对内仍应承担

9.继续性合同580—违约方申请解除(564解除权一年有效期间)合同(特殊条件下)——法院自由裁量终止权利义务,并不是从始至终无效力——合同解除不影响违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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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山湖金融城c座20层  18302501287  戴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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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把可能换成根据案例检索在当地有几件是怎么判的

2.会议—记笔记

3.注意细节,提醒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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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拆迁许可的五个要件:

1、立项文件

2、规划文件

3、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4、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5、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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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信息打印:

派出所

由律所开调查令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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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代理

收取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出生证明复印件

第一次法律文书生效之后,6个月之后再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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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新还旧的担保风险

借新还旧的基本规则:

  1. 旧贷及其上的担保随之消灭
  2. 新贷上的担保,如果债务人不告知担保人借新还旧的事实的,构成骗保,担保人可以根据《担保法》第30条的规定请求不承担担保责任。
  3. 前后两份贷款的担保人相同的,不能适用骗保规则。
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抵押权是否消灭?
  1. 产生诉讼时效抗辩
  2. 除斥期间经过,抵押权消灭
  3. 产生诉讼时效抗辩。抵押权僵局。
  4. 纪要:从实用主义出发,事实上采取抵押权消灭说,允许抵押人涂销登记,扩大202条的适用范围,将其扩及登记作为公示方法的权利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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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招聘中出现的歧视现象所涉及的法律问题

  1. 公司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源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
  2. 公司不能剥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工作、学习、享受医疗保健和参加社会活动的权利,也不能剥夺其子女入托、入学、就业等权利。
  3. 除卫生部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公司不得在就业特检中采取任何形式要求职业者接受乙肝项目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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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招聘后在试用期内出现怀孕,疾病法律问题

  1. 试用期怀孕,公司不得在录用女员工时对女职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中,除员工具有以下情况,公司不得以员工怀孕原因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在不符合法定解除的情况下,如公司意欲与怀孕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建议与员工协商解除;在试用期发现怀孕员工有权依法享有产假等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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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委托第三方招聘的法律问题

(一)问题

  1. 未明确招聘条件与录用条件
  2. 利用合作机会,反猎公司员工
  3. 泄露公司保密信息
(二)建议
  1. 在选择第三方时应对第三方的业务状况、声誉等情况进行一定的了解后再予以选择。
  2. 在与第三方沟通的过程中建议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其招聘条件和录用条件。
  3. 在与第三方沟通、合作的过程中公司应注意对公司保密信息的保护,仅向其提供必需的材料。
  4. 在与第三方签署的委托合同中,建议对下列事项予以明确。明确限制饭猎行为;明确约定保密事项;
(八)与前雇主签署竞业限制协议的雇员的招聘
  1. 法律风险:招聘与前雇主签署竞业限制协议的雇员,如,公司本身为竞业限制协议所指向竞争者,则该雇员本身可能构成违法竞业限制协议。
  2. 招聘时应注意注意:了解应聘者是否与前雇主签有竞业限制协议;明确公司是否属于竞业限制协议所界定的竞争单位;明确该应聘者是否处于竞业限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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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聘与体检的法律关系

1.体检在招聘中的重要性。a.对于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公司必须依法对其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直接健康检查。b.通过体检预先了解健康状况,对于公司安排工作岗位、工作任务等具有一定的帮助作用。

(六)不同类型雇工的招聘

  1. 招录退休人员买工伤保险,自由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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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聘请函与劳动关系

  1. 性质:聘请函从法律性质上而言是要约,是建立劳动合同的一个必经程序,受《合同法》及《民法通则》等的调整。
  2. 聘请函与劳动合同:a.聘请函往往不具有法律所规定的劳动合同全部必备条款,因此,为保障双方劳动合同关系的完整性,双方应及时签署书面劳动合同。b.劳动合同与聘请函的效力问题,以后签文件为准劳动合同为准,聘请函明确约定,以聘请函为准,以实际履行的文件为准。c.聘请函发出后,正式入职前,雇主反悔,双方未建立劳动关系,但雇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d.在实践中,我们遇到的国际管理经验和中国劳工法律的冲突是多种多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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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和录用环节涉及的劳动法律问题-兼谈当前劳动法律实践中的几个突出问题》

一、招聘和录用环节涉及的劳动法律关系

(一)录用条件的作用

  1. 录用条件是公司在试用期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
  2. 录用条件与不能胜任工作不能直接挂钩。

(二)录用条件需让员工明确知晓

  1. 原因
  2. 方式
  3. 在试用期内以客观、公正的方式收集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

(三)招聘广告的法律地位

  1. 招聘广告在法律性质上属于要约邀请,在一般的情况下,对招聘单位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2.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平就业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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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诉讼财产保全

  1. 防止对方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
  2. 立案时可以一并提交保全申请,立案庭可以裁定。
  3. 谨慎选择保全额度,既要保护财产,又要考虑保证金。
  4. 注意:如果选择保全,保全数额不能大于诉讼请求。
  5. 婚姻法解释(二):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范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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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开庭前证据收集与注意事项(制作清单给当事人)

(一)证据收集

  1. 立案证据:双方主体证明、居住证明、结婚证明、出生证明。
  2. 财产证据:账户信息、产权证、投资经营证据、行驶证、发票,支付凭证、财产清单,调查申请等。
  3. 抚养权证据。
  4. 学校证明、户口薄、居委会证明、接种证明、医疗证明等。
  5. 夫妻关系证据:分居证明(租房合同,物业证明)、家庭暴力证明、劣迹证明(说明要求)
  6. 婚外情证明:开房记录、书面自认材料、悔过书、保证书、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照片等(至少可以影响法官心证),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7. 婚外情并不必然导致净身出户,除非有协议。

(二)注意事项:

  1. 及时与调解法官或承办法官沟通。
  2. 保护有关证据(证件、合同、凭证)
  3. 保护个人财物(首饰、贵重物品)
  4. 收集财产线索、防止转移财产、防止伪造债务(认定与后果)
  5. 防止抢夺婴幼儿
  6. 原告可以考虑开始分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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